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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管是财产还是债务都是共同承担
追问: 不知情的情况下 在离婚的时候才拿出来的算吗 回答: 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那上个人行为,不能算共同债务。除非他有证据证明你知道,或者参与了债务相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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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明确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19条第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作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双方的约定不能成为逃避债务的借口,以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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