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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自愿放弃子女抚养权,手写协议是否据有法

其他回答(5)

必然无效,无论该协议是书面口头甚至经过公证,都绝对无效。抚养是权利,更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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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保证,也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上没有“自动放弃抚养权”一说。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实践中,抚养是指父母对孩子照顾生活、学习的职责,更多的体现的是物质上的职责。
另外一抚养权相关的概念是“监护权”,监护权不仅仅是父母有,法律有规定的机关或者其他人员也有。

我想说的是,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因为,只要是父母,对孩子就有抚养的义务,孩子的成长当然需要物质的支撑,因此,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只是,在实践当中,抚养权的体现方式不一样,比如在离婚案件中,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不仅要支付金钱,同时还要付出管教孩子的劳动;不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支付抚养费的,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抚养权是法律规定的~~这个权利是必须的~~不能因为公民的协议或公证等放弃,即使协议了公证了,也会因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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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自愿放弃抚养权,只是在男女争夺抚养权时有一定影响,因为男的不想养,不利于孩子成长。

但是在对孩子的具体抚养费和抚养责任上,绝对不是男的一张纸就可以免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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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抚养是一种权利和义务,这是不能放弃的,只能说是男方不愿抚养小孩,同意让女方抚养。所以不能写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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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权”是法定义务,公民无权放弃或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条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是无效的、

2,如果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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