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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婆住一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追问:
结婚以来自己没有收入,难道结婚后他挣的钱不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回答:感情破裂,坚决要求离婚。
彩礼不返还,因为你们已经共同生活了。
婚前谁买的归谁,最好有发票。
婚后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存款,一人一半。
补充:天 可怜可怜我吧
【龙虎网报道】夫妻共同财产却用公婆的名义存了起来。现在如果两人要离婚的话,这些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呢?昨天,泰州在宁做生意的秦女士致电本报,了解有关分割夫妻财产的问题。
秦凤鸣来自泰州农村。2001年,她和丈夫来宁打工,2003年,夫妻俩在江宁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
他们夫妻俩每个月把挣的钱都寄给老人,以老人的名义把钱存进银行。她和丈夫的感情还算不错,只是有时候也会有些矛盾。
特别是在夫妻俩收入增加的时候,两人的矛盾也开始增多。丈夫和他的姐姐感情很好,不定期会从家里拿出几千块钱资助姐姐。
秦凤鸣理解姐弟俩的感情,可是她觉得,大姑子生活条件并不差,并不需要资助。秦凤鸣粗略估算了一下,她和丈夫开厂至今共往家里寄了有50多万元。
2006年夫妻在南京买房从中支取了20多万,现在两个老人的户头下大概有他们夫妻财产20多万。她说,夫妻感情现在总体还行,万一以后夫妻感情出了什么问题,家里的财产可就说不清了。
为此,记者咨询了江苏普德律师事务所的徐龙才律师,他告诉记者,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判给秦凤鸣的还是会判给她,工厂和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那20多万是用老人的名义存的,已经算是从夫妻俩的名下转移给了别人,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若秦女士和丈夫真的离婚,秦凤鸣是无权分割老人名下的这部分财产的。(文中主人公秦凤鸣系化名)
一对老年父母买了一套别墅,为了逃避将来的遗产税和契税,在房产证上不仅写上了老夫妻两人的名字,同时写上了儿子的名字。但现在儿子面临离婚,儿媳要求将别墅的三分之一产权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令老夫妻气愤的是,儿子和媳妇原来就有自有住房,现在离婚儿媳凭何分割自己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中有两点内涵:一是如果子女已婚,父母为自己子女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二是假定父母确实是想将房产赠与自己子女的,须“明确表示赠与”,且“明确表示赠与”这一行为须在办理产权证之前作出并有证据证明,最佳形式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小辈夫妻面临离婚时才签订所谓的赠与合同,这实际上是侵犯了非自己子女一方的权利。
上例中儿媳的主张是符合《婚姻法》中有关财产分割相关规定的,别墅中的三分之一产权应当作为甲男乙女的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