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离婚财产 >
离婚协议书中写明房产归女方及孩子所有,可房产
离婚协议书中写明房产归女方及孩子所有,可房产证尚未过户,现在男方要求分一半房产可以吗?
10
回答(4)
不
追问: 为什么不可以?男没地方住.而且也没公证
+1 已赞过
热心问友 2012-03-04
可以
+1 已赞过
1、无论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还是起诉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书,约定房产归女方及孩子,都是合法有效的,该约定受法律保护,男方反悔,要求分一半房产,不可以,也没有法律依据。
2、如果协议是民政局双方自愿达成的,则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依法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如果是双方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离婚调解协议书,则女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求男方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 已赞过
热心问友 2012-03-04
可以
追问: 怎么才可以?需怎么去做?
+1 已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