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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两次贷款记录 名下无房也要全款 为买房而离婚的辛酸史
本来感情很好的两个人要变成事实离婚再复婚,这个放到几年前大概很难理解。但是在限购和限贷的背景下,一些买房人为了规避政策约束,拿到首套房贷款,不得不以离婚为代价,这种看似荒诞的事情正在我们身边时不时地上演。
与此同时,关于为了买房假离婚的段子也在网上广泛传播。20%的个税新规出来后,网上甚至出现了超复杂的假离婚避税新招,需要上下家,并分5步进行,交叉离婚结婚,只为避税。
调侃归调侃,实际上那些真正经历着“假离婚”的夫妻,虽然不排除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炒房、优惠利率或避税铤而走险,钻政策的空子,但也有不少人自有一本辛酸账,是不得已而为之,丁先生就是其一。
第一回
家里要添新成员了丁先生张罗着换房
丁先生是苏北盐城人,2006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南京从事房地产相关工作,也是在工作中认识了现在的妻子袁女士。
2009年,丁先生和袁女士相处了一段时间,开始商量着结婚,并决定在江北的威尼斯水城买房。当时是80㎡的两房,因为工作的原因,还拿到了一些折扣,总价在52万左右,支付32万的首付款后,贷款20万。
房子买好了就是张罗结婚的事情了,丁先生和袁女士工作都很忙,2010年结婚以后也一直没要小孩,直到2012年袁女士怀孕。
小家庭就要添加新成员了,此时丁先生和袁女士也有了一定的积蓄,开始考虑要不要换个大房子。丁先生是单亲,母亲一个人在盐城居住,两口子早就想着接她过来同住。家里目前的空间肯定是不够用了,不如把现在江北这套房子卖掉,换个大一点,离市区再近一点的房子。
当时,两个人一致看好城北的恒基九珑天誉。“综合各方面考虑比较适合我们吧。最后选中的是恒基九珑天誉155㎡的房子,享受了一些优惠,打完折171万。”
第二回
已有两次贷款记录名下无房也要全款
丁先生和袁女士交过定金后两个人都很兴奋,不想麻烦接踵而到。丁先生和袁女士已经卖掉了江北的房子,想着两个人现在名下无房,应该是可以按首套房办理贷款。没想到丁先生去办贷款时,却发现自己已经有了两次贷款记录,这次如果还是以丁先生名义买的话,要全款购房。
丁先生实际上只买过一套房子,怎么会有两套贷款记录?事情要追溯到2008年,当时在农村务农的丁先生母亲打算在盐城市区买房子,那套房子付了首付款后,因为丁先生母亲没有正式工作,所以以丁先生的名义贷款10万元。虽然这10万块的贷款很快就已经还清,但丁先生的贷款记录并没有清除。
这样一来虽然丁先生和袁女士虽然买的是唯一住房,但因为“认房又认贷”的规定,在购买这套新房时,必须要全款购房,压力山大。
第三回
老婆下决断“离婚”以首套房身份贷款
事情该怎么解决?有朋友建议丁先生可以考虑“假离婚”。丁先生之前对“假离婚”也有耳闻,知道在房贷细则规定范围内,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同时将房产归于一方名下,另一方的二套房或三套房身份就会被洗清,再次买房可以享受首套房待遇。
丁先生不知道这个办法是否可行,“我之前根本不敢跟老婆说,觉得太儿戏了,即使是假离婚,也不能说离就离啊。而且事实上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是真离婚了。”但实际上对于丁先生和袁女士来说,可供选择的方案并不多。夫妻两个人商量了许久,最后还是袁女士做了决定,“这婚还是得离!”
两个人离婚是在2012年年中,离过婚后,从未贷过款的袁女士重新获得了首套房的购房身份,首付121万,贷款50万最终买下之前选定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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