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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假离婚逃债 债权人该怎么办?
胡长明律师:虽然目前法律对这些规避执行的恶意行为还没有具体的惩罚规定,但一些地方
法院针对这种现象,已经制定出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有的法院作出以下规定:
1、强制报告财产:对于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制其向执行法院报告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前一年的财产状况;
2、严查财产去向:对自然人是被执行人的案件,不仅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房地产、车辆以及各种权益,还要对其配偶或前配偶、未成年子女和需要赡养的父母等近亲属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依法打击假离婚、假析产、假过户等以逃债为目的的行为,对明显不合理的财产流动经公开听证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建立被执行人财产悬赏制度,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及其他逃避债务嫌疑的,由申请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依法成立的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审计事务所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审计。
4、限制出境。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且有出境需求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限制出境,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协助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限制高消费通过向社会公告,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5、依法限制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依法采取罚款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或其他责任人,
6、依法予以罚款,个人罚款金额为1万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1万以上30万以下。罚款的重点是恶意转移财产;
7、严重者,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