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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信息联网不只是一纸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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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信息联网 不只是一纸证书 (2012-08-09 22:23:25)
标签: 深圳婚姻法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杂谈 分类: 离婚动态
据民政部消息,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婚姻登记信息实现联网,一个人的婚姻状况在各个地方都能查得到。联网后,流动人口可就近查询婚姻登记信息,此举还可以有效防止重婚等行为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为确保“婚姻安全”,可以查看配偶的婚姻档案吗?而信息联网,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杜绝婚姻违法现象?这样一张“焕然一新”的婚姻证书,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作为常常接手婚姻官司的律师来说,他们又面临什么样的困境?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近日走访了正在为“婚事”操劳的市民、律师以及成都市各城区民政局,将疑惑一一解答。
Q婚姻登记联网可查对方信息?
A婚姻档案属于个人隐私
“哎,我还以为婚姻登记联网之后,我可以查到我男朋友之前的婚姻信息呢。”近日,刘女士来到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本想调出自己男朋友的婚姻档案,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准。“最近两个月以来,电话咨询婚姻登记联网的市民一下子多了。”成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温燕告诉记者,最近甚至有外地市民上门咨询可否办理异地结婚登记。
温燕告诉记者,这里平均每天要接待大概60对夫妻。记者采访间隙,不断有人打电话来咨询婚姻登记的相关事项,包括最近出台的新政策。对于刘女士等市民的疑惑,她表示,“婚姻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档案,包括我们自己也不能看。”
成都市律师协会理事、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枚告诉本报记者,依据民政部、国家档案局2006年1月23日共同颁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及民政部相关政策性文件,个人和部门只有在4种情况下可以查询婚姻登记信息,且规定婚姻当事人只能自己或委托他人查阅本人婚姻档案。“因此,市民查询婚姻登记信息,只能查询到本人的信息。”
根据规定,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除非当事人自己将信息外泄,一般不会发生婚姻登记信息外泄的情况。”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专职婚姻家庭的律师刘才刚也提醒市民,完全可以打消档案泄露的疑虑。
Q信息联网可否杜绝重婚?
A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婚姻登记一旦联网,这就意味着,如果你曾在民政部门进行过婚姻登记,无论结婚还是离婚,全国6900多个登记站点都可以查询到你的登记信息。亲们!以后婚姻诈骗案件就不会发生了。”“话说在之前,一个人可以合法地在不同地方和不同人结婚登记,骗子的成本也太低了。”
婚姻登记全国联网的消息一出,也引起了网友们对重婚、骗婚等婚姻违法现象的关注。
同时,对于更多的“闪离族”来说,系统的联网将打破他们没有婚史的谎言,让他们心存忌惮。“有一些人是闪婚闪离,可能还没有办婚宴,两个人就掰了,但在婚姻登记系统上就显示是结过一次婚了,有些想隐瞒婚史的人就要掂量掂量是不是要撒谎了。”“在成华区婚姻登记处这边,一年一般发现2—3起重婚案件,1—2起骗婚案件。现在婚姻登记信息联网正在进行当中,常常发现一些有过婚姻登记的信息突然冒了出来。”温燕介绍,成华区民政局已于2010年1月1日启动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并开始将2003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全市6个城区的婚姻登记信息录入数据中心。“成都市目前已基本实现了青羊、成华、锦江等主城区的婚姻登记联网。但由于全省各个市级、区县经济水平参差不齐,各个市级的数据没有完全统一,所以目前还难以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婚姻登记信息的完全对接。”温燕坦言,要等到婚姻登记信息完全联网,可能还得好几年,民政局这边也在尽力的完善和努力中。“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审查,可以从源头上杜绝重婚、骗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当然,这还需要一段时间。从技术上而言,婚姻登记联网达到如同公安户籍身份信息联网的完整性,应该是没有壁垒的。”记者采访过程中,多位律师也表示仍旧看好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的未来趋势。
Q不只是一张结婚证?
A婚姻登记信息事关多项
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具体给市民带来了什么好处呢?民政部给出的回答是,除了联网审查能够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为启动“全国公民婚姻状况数据库”建设、完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因房产交易、银行信贷、遗产继承、出国定居等原因,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的情形不断增加。
“这是必然的一个社会趋势。”严阿姨陪儿子和儿媳来到锦江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儿媳是外地人,以后他们在外地工作,还可以随时把档案调出来的话,那就太方便了。”
记者在成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看到,有不少市民前来补办结婚证。正在补办结婚证的陈女士说,自己在1985年办理的结婚证写错了年龄,为了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特别来补办证件。82岁的杨大爷带着自己的妻子前来补办结婚证,“结婚证早就搞掉了,但娃娃说以后没有结婚证很麻烦,我们才来补办的。”“结婚、离婚不再只是给两人的一个关系证明,而更多涉及到房产、信贷、社保等多个经济领域。”温燕称,丢失结婚证、离婚证带来的麻烦增加,因此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审核方面的责任更大,要承担的风险更大。温燕呼吁市民,妥善保管办理的结婚、离婚以及各种证件。“这就是一个信息统一的问题。最理想的状态是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公民人口信息数据系统,不仅包括婚姻登记状况与公安部门公民户籍身份信息联网,还包括司法、住建等部门间婚姻信息核证共享试点工作。这样,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记录,也可以录入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互通。同样,法院也可直接查询到该人的婚姻登记信息。”成都市律协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唐应欣表示,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只是一个部分,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所有公共信息,都有必要尽快实现全国联网。
Q律师取证困难?
A婚姻档案或应与法院证明分离
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才刚平时接手最多的就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相对来说,未婚男女发现重婚现象较少,而已婚男女发现重婚的情况较多。比如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常常会提出调查,这就需要我们去民政局调取个人婚姻档案。”
而在民政部正式宣布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的目标时,作为保证民众权益的律师的取证权利,却受到质疑。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律师等诉讼代理人需持有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本人有效证件,才能在民政局查阅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
最为常见的情况是,公民未携带或丢失结婚证书后聘请律师打离婚官司。按照民政部现行规定,如果此时律师想要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则应当先提起诉讼然后从受理法院取得证明材料,最后才被允许查阅。而实践中,没有结婚证明就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不予立案,更不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了。这样一来,民政部门就变相剥夺了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权利。
同时,根据我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由此可见,律师查阅登记档案仅需凭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即可,无需再另行取得法院证明。
“目前公民丢失结婚证要打离婚官司,只有公民自己先到民政部门复印婚姻登记档案。”针对这种情况,刘才刚也提出自己的解决办法。“但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本地结婚在本地生活的公民复印婚姻档案还比较方便,但如果在本地结婚,在外地甚至在国外生活的公民复印婚姻档案就比较费时费力。”刘才刚也建议,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进行适度修改,充分保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民政局可以建立更快捷、更方便的律师查询体系,比如律师持当事人授权委托书、事务所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应该可以查询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更长远考虑的话,如果婚姻登记信息同公安部门是联网的,律师在公安部门查询人口信息的时候,同时也可查询到准确的婚姻登记信息。”律师吴玫也建议通过其他方式,方便律师调取当事人婚姻档案。
一种声音
婚姻状况不应该是隐私
中国婚姻家庭法方面专业律师杨晓林
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其对于预防重婚、骗婚的社会意义不言而喻。但其最大问题,是对于我们这些专门从事婚姻家事的律师和当事人来说,适用范围是极其有限的。连配偶都不能查询对象的婚姻档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本人只能查询自己的档案,只能说是“闭门造车”。在此,我呼吁尽快修改《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让律师在诉讼之前了解婚姻状况。随着外来人口增加,像北京、上海、成都这种大城市,在结婚时了解对象的婚姻状况是否属实,应成为一种必要。婚姻状况不应该作为隐私对待,而应公示社会。 作者:赵文
曾晶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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