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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判反同婚姻法违宪 同性恋在中国情况如何

当肯尼迪宣读多数意见,裁定《联邦保护婚姻法》违反第五修正案时,法庭内爆发出欢呼声。

同时在《联邦保护婚姻法》后被宣布违宪后不久,奥巴马总统发表了一份声明表示祝贺。“这是法律所施与的歧视。它将忠诚并乐于付出的同性恋夫妻施以隔离,并低等对待。最高法院已经纠正了错误,而我们的国家也在此基础上变得更好。”

在美国,同性恋婚姻、堕胎、死刑一直是十分敏感的话题,一般而言,政客们对这些问题一直十分敏感,奥巴马在“纠结”了多年之后,终于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公开支持同性恋婚姻的总统。

事实上,目前美国政界对于同性恋问题,依然偏向于保守。在美国50个州中,仅有8个州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而四分之三的州都禁止同性恋婚姻。但是过去十年来,美国人对同性恋态度已经发生变化。尽管在政治上人们对同性恋婚姻依然讳莫如深,然而盖洛普公司最新民调显示,50%的民众对同性恋持支持态度。而在1996年,只有27%的人支持同性恋。

而在中国人们对同性恋的看法也在不断的变化,1997年新《刑法》取消了1979年《刑法》第6章第160条的“流氓罪”条款。尽管法律上没有明确同性恋行为就是“流氓罪”,但当时大部分地方的司法审判是按“流氓罪”来惩罚同性恋行为的。新《刑法》取消“流氓罪”,被认为是中国同性恋非刑事化的一个标志。

200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涉及同性恋名誉权案件的终审判决中,撤销了一审判决中“同性恋目前在中国被认为是一种性变态行为,不被公众接受”的判词,从司法审判的角度第一次为同性恋“平反”。

2001年4月20日,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将“同性恋”分为自我认同型和自我不和谐型,前者被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实现了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

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李银河博士曾经两次试图向人大提交同性婚姻立法,但由于收集不到足够的签名而失败。2006年李银河又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案。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吴建民表示,同性婚姻在中国仍太超前。

2013年2月25日,百余位同性恋的父母致信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尽早修改《婚姻法》,实现同性恋情侣的婚姻权利。

对于同性恋,人们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伦理的问题,自古以来,中国人接受的就是传统的思想,阴阳交合,男女交配是自然的规律,千百年来没有谁打破过。到了今天,突然“蹦”出来一个同性恋,人们的思想一时的确是很难接受的,大多数人对同性恋是一个不支持,不反对的态度,尽量避而不谈。但随着有同性恋取向的人数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问题也暴露在人们的视线内。如何解决,何时解决,终归是我们要直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