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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首任女司法部长制定《婚姻法》解放女性(组图)

史良故居

史良故居

新中国首任女司法部长制定《婚姻法》解放女性


  7月1日-4日每晚8点,由常州市司法局等单位联合拍摄的8集电视人物传记片《史良》将在中央电视台纪录片频道(CCTV-9)两集连播。记者从常州市司法局获悉,6月27日,该片已在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举行首播式。

  《史良》分为《志在律师》、《人权保障》、《救国君子(上)》、《救国君子(下)》、《抗战风云》、《民盟中坚》、《两任部长》、《拳拳之心》8集,全面反映了这位杰出的爱国民主战士不断追求真理的一生。

  被任命为新中国首位司法部长

  史良,36岁时因“七君子”事件而闻名国内,1935年,她成立上海妇女界救国会,为中国妇女的解放四处奔走呼号,毛主席听说后,竖起大拇指,称她为“女中豪杰”。1941年,她加入民盟,担任了领导职务,为祖国的团结、解放做出了巨大贡献。

  1949年10月19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的第三次会议上,史良被任命为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长。新中国建立后,一切压迫人民的旧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必须废除,保护人民的新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亟待确立。作为司法部长的史良深知自己肩头的重任。经过四年的艰苦努力,1953年,当全国第二次司法会议召开的时候,各级人民法院、司法机构已基本建立,法制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中国的司法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组织制定《婚姻法》解放女性

  史良一生站在妇女运动的最前线。新中国成立后,她制定《婚姻法》,并于1950年5月1日颁布实施,从此中国妇女的解放不再是一句口号。

  法律为人民而制,就应该保障人民获得法律所规定的合法权益,这是史良一直坚守的人生信条。为使法律更及时地为人民服务,她在中央、各地方建立了值日制、问事处等制度和机构,并要求各司法部门认真对待群众来访。在任部长期间,她每月要亲自处理200多封群众来信。在生命的最后几年,进入耄耋之年的史良已无法再执笔,但她仍每日向秘书询问来信的处理情况。史良去世后,民盟中央收到一封上海来信,信上写到:“我是受过史良同志来信帮助的人,是她使我产生了活下去的决心……史良同志不仅在上层威望很高,在工人群众中也是德高望重的……”虞宙 综合

  史良简介

  1900年3月27日出生于江苏常州的一个清贫知识分子家庭,1915年考入常州女师;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九·一八事变后,发起组织上海妇女界救国会,担任理事;1936年任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因参加与领导抗日救亡运动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为历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之一;她是中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任司法部部长;生前曾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