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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颁布至今 每天都有夫妻办理房产证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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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8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于房产归属的规定,引得不少家庭纷纷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以此保护未将名字写入房产证一方的权益。如今两年过去,房产证“加名热”还在持续吗?是否加上名字,就一定能分得一半的产权呢?

  现象 每天都会有夫妻办理“加名”

  记者来到聊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科的工作人员苏先生表示,自2011年起,来办理房产证加名业务的夫妻一直不少。“单从我这个窗口来看,过去一星期也遇不着一个,这两年基本上每天都能有一个甚至两个,”苏先生说,“这段时间业务量整体下降,不过比率上仍然没有下降。”

  “其实我感觉婚后财产加不加名字,作用都是差不多的,不过由于夫妻加名不用交税,所以夫妻来办理加名业务的占大多数。”苏先生说。

  来办理房产证加名的小孟和老公小张结婚三年,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结婚前小张的父母为小张买的。小孟说,新婚姻法颁布后,她只要一想起来房产证的事就觉得不太踏实。“我们两个感情其实还算稳定,但凡事都有万一,”小孟坦言,“万一真到离婚的地步,付出了那么多,最后什么也剩不下,岂不是太亏了。”

  今年51岁的张女士来为上大学的儿子办理房产证,她说,离儿子结婚还有几年的时间,她要在这几年的时间内还完贷款,这样一来,儿子结了婚,房子的所有权也完全归儿子所有。“我是不想以后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张女士说,“女方如果没有出钱,我想她可能也不会这么要求,如果女方愿意付给我们一部分钱,那加上她的名字才算合理。”

  调查 15对新人仅有一对要求加名

  记者随机对15对新婚或即将结婚的年轻人进行了采访。其中12对年轻人的新房都是由单方购置,另一方并没有提出加名的要求;有两对新人是双方共同支付房子首付且共同还贷,所以房产证上是双方姓名;仅有一对新人由男方单独出资买房,房产证上也登记了双方的姓名。

  在采访中,大多数年轻人都未对房产证名字的问题,表现出过多的重视,大多数人表示,能找到适合结婚的对象本就不易,没必要为了房子闹得不开心。

  小刘和老公小江刚结婚一年,由于小江家在外地,家庭条件有限,所以他们二人的新房首付,是结婚前由小刘的父母出资,结婚后两人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只有小刘一人的名字。小刘说:“买房的时候我们还没结婚,所以肯定是写我自己的名字,婚后谁也没有再提出这个问题,牵扯到财产总是伤和气,谁也不是为了离婚而结婚,只要双方信任,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结。”

  小孙和小李结婚已经两年,二人的婚房首付由双方父母各出一半,“所以在结婚前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就直接填了我们两人的名字。”

  小马和老公小程今年上半年刚刚领证,他们如今的住房是婚前由小程的父母购买的,一个月前,在小马的要求下,两人一同去房产中心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小马的名字。小程表示,小马刚做出加名要求时,自己也犹豫了一下,“当时觉得她对我还有我们的婚姻太没有信心了,所以有些不高兴,不过既然她提出来,为了表示我的诚意和决心,加就加吧。”而小马则表示,自己提出这个要求,起初只是为了考验小程对自己的真心,“提出来后我也有点后悔,毕竟我们刚刚结婚,他答应了算是锦上添花,万一真不答应,我可能就会很难过了。”

  说法 房产登记在单方名下不等于产权归单方所有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豪才(聊城)律师事务所的刘鹏律师。

  刘律师表示,对于夫妻间房屋产权的问题,在没有其他证据和约定的前提下,无论由谁出资,出资多少,房产证上只要是两个人的名字,且所有权性质为夫妻共有,那么离婚时房屋产权一般判定为一人一半。当然这并不等于如果只有一人的名字,房屋产权就只归一人所有,具体还要看房屋的出资情况。

  “一般来说,婚后夫妻两人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不是两个人的名字,一般都会平均分配,”刘律师说,“若是单方父母明确赠送给其中一方的,应当认定为一方所有。”

  “如果房产由一方父母购买赠与子女用于结婚的,那么产权属于购房者子女所有,”刘律师强调,“如果子女结婚后将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且将所有权性质一起更改为夫妻共有,那么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夫妻二人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