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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问答

马培杰律师 

     新婚姻法出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接受了很多当事人的咨询,觉得很有趣,特此写下来给所有走进婚姻殿堂的男男女女,以增强婚姻法相关知识。

     一、问:大学里是否可以结婚,校方是否有权干涉?

     答:可以结婚。根据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校方干涉是侵犯你的婚姻自由,只要男的超过22岁,女的超过20岁,都OK。但是男生可能没多少机会,女生一般大二大三差不多了。

     二、问:我想甩掉她,怎么办,离婚方便吗?

     答:非常方便。你只要随便找个人同居一个星期,当然要招摇过市,让众人知道,然后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就会判离,因为根据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你想离,当然调解不会有效,又因为你丫和别人同居,符合感情破裂条件(一),所以,合法甩掉她。但你最好没什么积蓄。

     三、问:听说有离婚证?

     答:对。而且这种“离婚证”只有当你们是协议离婚的时候才有,根据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上写明离婚,则无需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

     四、问:我靠,这个离婚证不是末来幸福的伤疤吗?怎么办?

     答:藏好。也不要搞丢了,这东西很难补办。

     五、问:我能撕了它吗?

     答:嗯……换个人问。

     六、问:他和别人同居,我该怎么办?

     答:一定要抓到他和人同居的证据,比如照片、录音、内裤、胸罩之类,然后你就可以顺利离婚,还因为是非过错方,你可以得到他财产比较多的部分,嘿嘿。不过,这工作可太难了,你要耐心去做(不懂得可以参考我的文章《婚外情的取证难点及对策》)!

     七、问:我这不是侵犯他的隐私权吗?

     答:废话,要不然你怎么证明他同居呢?难道他能自己全场录像双手交给你?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要钱还是要一个遵纪守法的名声?你考虑!

     八、问:有没有办法不计划生育?

     答:好办,找个自治区的少数民族人结婚。根据婚姻法第五十条,本法在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变通。

     九、问:语言不通怎么办?

     答:废话,找个回族不就行了。

     十、问:对方起诉离婚,说我们已经分居三年,根据婚姻法达到离婚条件。我不愿意离,请告诉我怎么办?

     答:分居这事有什么证据支持?有证人吗?没有,好,对法官说你们十分恩爱,上星期刚刚过了激情的夫妻生活。十一、问:我在广州打工,我老公要和我离婚,他向老家的法院起诉,法院没有受理,说我的经常居住地在广州;他向广州的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说要我在广州的暂住证。他现在求我把暂住证借给他,我怎么办?  

     答:千万不要给他,让他无可奈何地哭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