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新婚姻法 >

深圳婚姻法律师电话

深圳婚姻法律师电话 13530030076 蔡律师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蔡律师
援助热线:135-300-300-76
在线QQ:1035-844-306
传真:0755-2396-6119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世纪豪庭(江西大厦)19楼(福田中心区车公庙招商银行大厦正对面,或站台为深航大厦)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婚姻部】
    本所以《婚姻法》为核心的下列诉讼业务:
1 、婚姻纠纷
2 、财产分割纠纷
3 、子女抚养纠纷
4 、涉外婚姻纠纷
5 、继承纠纷
6 、重婚与非法同居纠纷
以婚关系为核心的下列非诉讼业务:
1 、 婚前和婚内财产见证 ;
2 、代理离婚案件的调解及谈判;
3 、代理离婚诉讼的调查取证、夫妻共有财产的调查取证;
4 、 涉及财产数额巨大的离婚方案的策划。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简介】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地处深圳市金融商务中心区,是由多名资深律师发起,联合出自各知名高校的中青年精英律师,并在国内外法律权威与专家大力参与和支持下,成立的一家以提供商务、金融法律服务为品牌、民刑法律事务为优势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采用尖端高效的公司化运作模式,构建了现代型的管理体系,强调团队精神。针对社会经济不同法律领域,集中各领域专业律师,组成专项服务部门,整体配合,实现高效、品质服务。推行国际服务标准,以体现本所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这种先进的运作模式不但可以保障资源的合理配置,特别是可以为客户提供最适当、最有效的服务,从而实现本所客户至上、服务专业的宗旨。 秉承“合作、创新、专业、敬业”的执业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开野律师事务所特聘请内地、国外及港、澳、台法律专家、教授、权威人士担任本所高级顾问。诸位业界专家将对本所承办的各法律事项进行业务指导,最大可能地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深圳婚姻法律师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