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新婚姻法 >
婚姻法律师:未登记结婚的,起诉到法院要求离
婚姻法律师:未登记结婚的,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如何处理?
刘玉军律师,资深婚姻法律师,擅长处理离婚、结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产继承等婚姻领域案件!
电话:137 98187415
婚姻法律师:未登记结婚的,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如何处理?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律师:未登记结婚的,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