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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离婚法律咨询

用户昵称: ***,IP 116.27.32.2** 咨询时间: 2013/12/8 15:19:47

联系方式: 广东茂名 ,未留电话 特邀解答: 未指定

各位律师:
女方和男方已登记结婚,但因女方户口本上未迁移到男方的地址,派出所未盖已婚章,民政府局不能按正常手结离婚。现女方不肯离婚,男方因之前未了解到女方患有精神上的病而草率登记,女方犯病时恐怖,男方坚决离婚。双方属于第2次结婚。请问现在如何处理?
诉讼离婚正常流程怎么走?请详细解释1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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