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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理离婚手续地点及流程(与国内居民)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所需材料 户口簿双方户口簿原件
身份证双方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本人结婚证原件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照片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办理流程 1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点击下载登记机关提供);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点击下载(登记机关提供);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及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
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北京婚姻登记机关办公时间一览表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
《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
备注说明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照片的具体要求见婚姻登记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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