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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给老人抚养费放弃房产 30年前的公证协议是

30年前,子女公证过一个协议:给老人每年200元抚养费,老人的房产什么都不要,老人去世了也不管,生病了也不照看。这个公证现在还有效吗?现在老人已93岁了,虽然有5个子女,但都不来看一眼,儿子还说已公证,没有赡养义务了,这个说法对吗?
老人还有一处房产,老人想卖掉养老,但其女儿不同意卖,该怎么办?
张先生
【解答】
张先生,您好。这样的协议,即便不公证,只要还拿得出来就是有效的。关键是在这份协议里,一方并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其履行赡养义务的方式就是每年给老人200元钱。而放弃遗产继承,无论是不是承担赡养义务,这一条都是有效的。
至于老人的房产应由老人自己作主,想卖就卖,不存在“女儿不同意怎么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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