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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边界及风险防范

  (写在前面的话:我们中小学班主面临许多超出他们工作能力的工作,班主任工作应当有个明确的“边界”,否则极易给班主任工作带来极大的工作风险。此文今天草就,算作是送给班主任及老师们的“礼物”吧、一点心意,谢谢老师们的辛苦工作!)

 

   教育部于2009年8月12日颁发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就班主任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班主任应当“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不难看出班主任工作对班级日常管理、对班级每个孩子的成长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班主任工作可谓包罗万象、无边无界。这种状况会给班主任工作带来困扰,会加重班主任工作负担和压力,甚至会导致“好心办坏事”的结果、给班主任工作带来极大风险。
 

       王晓春在《问题学生诊疗手册》①一书将学生问题分为三级:一级问题生的问题班主任工作就可以解决;二级问题生需要交给“校园专家”处理。校园专家是经过专门培训的人,每所学校应该有一个这样的专家,当班主任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们就要出马。三级问题生问题最严重的,学校也解决不了,那就要交给社区社会工作者、心理医生、公安机关,或者教育系统专办的特殊类型学校(不光是工读学校)去教育。学校确实管理不了的学生,必须离开学校,但这不是开除,可以保留原校学籍……。
 

       按照王晓春教师界定的标准,实际工作中班主任做了许多超出其工作能力的工作,班主任实际上做出了许多他们力所不及的工作、做了许多无用功,班主任被弄得精疲力尽,最主要是影响正常班主任工作的开展。
 

       实际工作中,往往绝大多数的“二级问题”仍然交由班主任来处理,班主任因为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难以处理好,班主任不知道可以将自己无力处理的问题学生交给“校园专家”处理,事实上我们的中小学普遍缺乏高素质的校园专家。在现在看来,王晓春所称的“校园专家”应为学校专职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健康辅导员。
 

       因此,当班主任在工作中发现学生较为严重的违纪或其他不当行为“二级问题生”,对其问题在多次谈话沟通后均无效果时,应当考虑这是否属于“二级问题”、交由学校的“校园专家”处理了。班主任与“二级问题生”打交道过程中存在较大工作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可能遭到学生或家长报复导致自身的人身伤害的风险
 

       问题学生的背后往往是一个问题家庭、问题父母,班主任正常工作过程中稍有不慎,有可能引起学生或其家长的人身伤害上的报复——班主任工作中的不慎之处,对于普通学生及其家长来说,就是难以接受也不会导致人身伤害的风险,但对于问题学生则不然,媒体时常有这方面的报道、我们不得不予慎重。
 

       二、可能引起学生的离家出走、自杀的风险
 

       问题生由于学习、家庭等多方面压力之下在班级表现出诸多问题行为,班主任在干预之后,如果学生不认同班主任的工作方式,有可能选择离家出走甚至自杀。一旦出现这些极端结果,班主任就会处于风口浪尖之上。

例如学生已经有了离家出走的想法和行为,班主任老师出于好意进行规劝,就在规劝过程中学生跳楼自杀,老师发现后本能地立即施救,有可能拉住了学生、有可能没有拉住,也有可能随学生一起跌落下去……若出现自杀悲剧性事件过后,家长定会找老师或学校的麻烦,会指责老师工作方式不当引起孩子自杀。
 

       事后如果我们认真“追究”的话就会发现:当学生出现离家出走的想法或行为时,学生的问题行为已经不是“一级问题”、而显然已经是“二级问题”,这种情况下,班主任老师如果不具备心理危机干预专业知识、用常理规劝学生,很难或无法取得预期效果,学生这个时候需要的是具有针对性的心理危机干预,这样方可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学生这个时候的问题行为显然已经超出班主任正常工作的范围,应由学校的专职“校园专家”来帮助解决了——这种情况下,如果由专职的“校园专家”对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既可以避免班主任因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引发的工作风险,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帮助学生走出心理危机、体现出学校对学生真正的人文关怀,达到最佳社会效果。

孩子自杀等悲剧性事件在班主任工作中真的一定要努力避免。
 

       三、工作方式不当被曝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