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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的条件,急!

。。。 。。。 目前因为女方处于哺乳期,男方不能以夫妻感情不合等任何理由请求离婚,到了法律诉讼阶段既然会被法院依法驳回。 但是,就您所说的情况,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已经分居,过了女方特殊保护期后,男方仍然有权提出离婚。女方现在应当采取积极的对应态度。 具体做法是,在男方对女方实施暴力后,立即去医院验伤,并且保留医疗存根(物证),最好是有街坊邻居有目共睹(人证)。 逼不得已的情况下,在对应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时,可以出示该男方家庭暴力的证据。 根据法律实践,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婚姻法过错原则,既使判处离婚的,也会将夫妻共同财产的60%以上判于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女方抚养,则男方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给于抚养费。 最后,祝您的朋友能早日摆脱婚姻困境。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意见》第十七条规定,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另外夫妻一方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另一方明知其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事后不得以自己未参加处分为由否认处分的法律效力。 可见,离婚的话,婚后对亲戚借的外债是夫妻共同偿还,至于婚前的外债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