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请求公司的建议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任务的。
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 二○逐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公司法》。
快速回复, 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丧失,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周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实在际交付产业给公司利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遵照均等份额分担任务,公司、其它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