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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碚法院首次视频审理跨洋离婚
2010年9月经人介绍,陈某诉至北碚法院请求与郭某离婚, 16时30分,,同时原告授权稽某作为委托代劳代理人来到法院,2011年1月陈某与郭某登记结婚。
伉俪感情受到了影响,远在罗马尼亚的陈某通过网络介进了这次开庭,陈某再次向北碚法院起诉,对一块儿跨洋离婚纠纷举行了开庭审理,但被北碚法院判决禁绝离婚。
庭审十分顺畅, 由于两边婚前婚后均处于两地分居的状态。
婚后没有生育子女,两个小时的网络视频庭审顺利遏制,常因家庭琐事孕育发生辩论,。
原告陈某(男)是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职工,是一名先生, 庭审首先确认了两边当事人及其代劳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对陈某、郭某两边伉俪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有无配合产业、债权、债务等举行了调查,为保证当事人最大限度介进诉讼,正在办理罗马尼亚常驻,此时的陈某由于事情原因身在荷兰, 2012年12月。
长期在国外居住,这是北碚法院便民诉讼的一次新尝试,这时原告陈某已经离开荷兰。
聚少离多,法院在经过相关技术验证调试,郭某就职于重庆北碚区某中学,庭审法官颁布休庭, 法庭对原被告出示的证据都通过视频网络与原告举行了确认, ,将这起离婚诉讼通过QQ网络视频举行开庭审理, 这是北碚法院首起采用“QQ”网络庭审的案件,2012年4月。
这起离婚诉讼案件举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宣判另行关照, 本报记者徐伟 本报通讯员刘金丽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克日通过QQ视频的编制,整个庭审过程举行了录像保存,征得两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陈某与郭某(女)认识。
2013年5月3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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