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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丈母娘解读《新婚姻法》

    上个月我老人家带俩丫头去欧洲找她们爹团聚去了,我没在国内的一个多月,听说出了老鼻子大事情啦!动车掉下去了,高速公路出事了,北京下暴雨了,新《婚姻法》出台了!

    俺爹俺娘那个年代的人,没兴趣研究《婚姻法》,那是在思想道德上循规蹈矩的一代人,受了党和国家那么多么年的教育,各个根红苗正,所以不需要什么法律来约束或保护,男女都自律呀!当时,有的夫妻因工作两地分居二十多年都不出轨,从一而终,打死都不离婚,那叫一个坚贞!因为社会常态就如此,所以什么《婚姻法》只是惩罚极少数不良分子的,基本要用不上了。

    我这一代,七零后。我的同龄人大多数都是“一对夫妻一对孩”号召下的产物,比爹娘那一代能勇敢一点,也就一点点吧,涨着胆子喊过:实现自我价值!最后还是老实巴交地接过了爹娘的接力棒,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继续发扬下去。我们这代人的婚姻,有仔细研究《婚姻法》后做出最有实用价值的婚姻选择,也有一激动就裸婚的,有嫁狗随狗的,也有半路出墙的,各有个的追求,各有个的幸福和烦恼,一半一半吧!

    到了我这个年龄,奔四的女人都是豆腐渣了,男人都是社会上小姑娘们嗷嗷追捧的对象了,当男人的第二青春期到来的时候,女人的唯一一次青春已不在。有四十多岁带孩子的男人娶到二十岁未婚美眉的,三十岁未婚优质女人找三十岁的男人,人家自卑了,找五十岁的男人还被嫌弃容貌太老。有些职位,只要三十五岁以下男的。。。。。。这,就是社会现状!你,看到男女平等的痕迹了吗?

    一直觉得,关于《婚姻法》,离我很遥远,毕竟目前还不需要它来保护或指导,生活完全在可控制的自律状态下正常运转,虽然现在的熟人见面都流行调侃那句:最近,离了没有?

    可是《新婚姻法》一出台,我这个未来的丈母娘可就坐不住了,因为咱有俩闺女呢!虽然,她们才是小学生,当娘的我必须仔细研究一下这个天外来物,这叫对孩子的将来负责!

   记得刚生下双胞胎闺女那阵,单位同事有一个算一个,都跟我说,“幸亏是俩闺女,要是俩小子,将来结婚买房子都是双份的,那你就完了!”我还嘴硬地说:“就是俩小子也不怕,将来象他爹那样,无钱无房也能娶到媳妇,靠自己本事呗!”现在看着《新婚姻法》,忽然觉得家有俩小子的,乐了!家有俩闺女的还没能力给俩闺女买房子的,可能要完了!因为没有房子的小子也有娶到媳妇的可能,而无论丫头的婚姻是否幸福,那住了一辈子的房子就是没有你一份呀!一句话,法律说了,没可能!

    我特想知道参与制定这个《新婚姻法》的专家们都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婚姻幸福的男女?还是饱受婚姻摧残的男女?这专家里面有女人吗?即便是有个把女性,我猜也是男人做了变性手术混进来的。

    虽说社会上有不少拜金女和拜金丈母娘,但是还有一部分从没想过用闺女的婚姻幸福去换钱花的丈母娘。我就是!因为我年轻的时候就没拿婚姻换过钱,所以本身没经验,就更没法在这个路子上指导孩子们了。得!这回《新婚姻》一出台,把拜金女拜金老丈母娘与非拜金女非拜金老丈母娘,统统一网打尽啦!

    那好吧,整急眼,我这个老丈母娘还逆反了呢!因为我能感觉到《新婚姻法》对女性尊严的藐视。将来会有多少缺德男人脖子一扬说,“别跟我提结婚二十多年的情分,房子可是我妈给我买的,我让你滚出去,你就必须滚出去,我让哪个女人搬进来,我就允许她搬进来,这都是我的权利!我是受《新婚姻法》保护的!”

    回想当年,我也算有远见,任何时候,我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对俩闺女炫耀说:当初我和你爸结婚时,没向你奶奶要过一分钱。虽然后来你奶奶拿出过x千元送给我,还是被我当场拒绝了。所以,任何时候你奶奶也不敢象骂你婶子那样说我挥霍了她的血汗钱结婚。你们俩要有你老妈当年的风采,女人要活得有骨气,别跟没见过钱似的,是结婚,不是卖身,要什么钱?要什么房?什么都不要,闪老婆婆一个跟头。

    可能将来,我没能力给俩闺女都买房子,我老人家的房子还贷着款呢!但是我却有信心把一种能力传成下去,那就是女人当自强!有房子就了不起呀?《新婚姻法》给男孩家撑腰女孩家就该低头呀?那什么,我们还有妇联呢。。。。。。妇联这个部门我看可以放假关门了。

    整我脑袋迷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