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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对于新婚姻法的看法

    新婚姻法的引发了很多的争议,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了这条司法解释上: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此很多女性开始在网上纷纷发表自己的言论:做老婆不如做小三;不分房屋财产权就不结婚,不生孩子。对于这些言论我想说说我自己的看法,希望尽量公平。

    对于那种说做老婆不如做小三的言论我就不给于过多的说明了,理由很简单,对于这种无知的理论,相信不管是身为男人还是女人,公道自在人心。

    那么对于那种说不分房屋财产权就不结婚不生小孩的女生来说,相信你们还是向往找到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的。你们这样想的理由无非有二:第一就是担心男人婚后出轨,自己人老珠黄却要净身出户,或者拿着那一点点的赔偿出户。第二就是觉得自己为男人生了孩子,男人却不能拿一半的房屋财产权来交换。

那么我想针对这两点谈一谈:

    针对第一我想说,虽然现在社会男人出轨有很多。但是我要说纵观整个男性群体,出轨的男人还是少数,大部分男人还是有家庭责任感的。中国那么多男人,难道人人都在出轨吗?现在社会上这种“男人结婚不出轨的有几个”的言论把我们男人逼到了风口浪尖。相信很多男人都停留在欣赏上,但真正又欣赏又出轨的有几个?恐怕着实不多。既然社会把男人得欣赏变成了出轨,那我们男人就真的该背着这个洗不清的罪名活一辈子?我承认那些真正出轨的男人不对,该得到惩罚。如果婚姻法把房屋财产问题上补充上夫妻双方过错的内容,如果男方过错的话给予女方多少赔付,相信会显得公平很多。

    还有我就是奇怪,你们说男人爱欣赏就容易出轨,那么女人呢?女人就不欣赏男人吗?为什么社会上不会有“女人结了婚不出轨的有几个”这种言论。如果逆向的去想想,男人出轨找的不还是女人吗?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了一个出轨的男人,那我相信肯定会有一个出轨的女人或者一个愿意当小三的女人来和这个男人共同出轨。那么我们就姑且相信男人结婚都出轨,是不是可以等同于女人都在出轨或者都在做小三呢?

    所以女人既然嫁了这个男人,就该相信这个男人是忠诚的,爱你的。男人也该给这个女人足够的保护和信任。这时相互的,出轨的男人还是少数,相信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吧。所以还是之前的那句话:婚姻法把房屋财产问题上补充上夫妻双方过错的内容,如果男方过错的话给予女方多少赔付,这样会给女人足够的安全感。

    那么针对第二,我认为这纯属女人个人的偏见。女人生孩子就一定是为男人生的吗?这根本就是中国几千年来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作怪。我可以负责人的说,女人生孩子不仅为男人生,也是为自己生,为双方的家庭生。你有了孩子,孩子是属于男人的不错,但孩子也属于你们女人。难道你们老了就不需要孩子的照顾吗?难道就因为没有得到房子财产的这点不安全感就让你们你们放弃生孩子了吗?有了孩子你才会有依靠,所以告诉女同胞们,即便是你以后离婚,有个孩子就是你最大的安全感,你不会显得那么无依无靠,难道你们要离婚后没有孩子抱着那一捆RMB过日子?另外,正常有责任感的男人根本不会在女人生了孩子后出轨或者抛弃女人。还是回到第一条中我说的,好男人还是绝大多数,我也以那些坏男人为不齿,女人大可不必杞人忧天。整天的活在算计之中而不想想怎样去为家庭做些什么,构建一个更好的美满婚姻。

    总而言之,出轨的男人是可恶的,做小三的女人是可悲的。这次的婚姻法之所以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实则是社会的道德感在缺失。另外就是在女性地位日益提高甚至赶超男人的今天,新的婚姻法的出台刺痛了一些高姿态的女性脆弱的心。我想在这里说:在金钱至上的今天,找到一份真爱真的很难,但我相信真爱永存。现实可以,现实无罪,但过分的现实就会迷失自己的本性。好男人到处都有,还要看各位女同胞有没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不要总拿少部分男人的坏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和虚伪。男人们也要挑起责任,也该学会给女同胞总够的呵护和安全。相信幸福的婚姻,真正的感情不会因为一部婚姻法而变得不复存在。而那些真正因为这部婚姻法而整日都在算计的人,小心自己在算计中丢掉了自己一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