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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外遇,根据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妻子的父母赠与的是明确赠与你妻子的,那么你离婚是无权分割该赠与的部分。你们的房子是婚后的房子拆迁安置房,你有权要求分割。因为你妻子有明显过错所以,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在分财产时要求她少分或不分财产。
回复:2011-12-02 08:52:35

律师就婚姻法新规答疑 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