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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忽视了女性权益吗?

,呈逐年上升趋势,就引起了极大的存眷以及争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那么,在伉俪产业制度上, 【新闻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于8月13日起施行,而现在《婚姻法解释(三)》给出了救济手法,,婚姻关连存续期间不能请求分割伉俪配合产业http://

可是相较于近年来变化迅速的社会关连以及家庭不雅观念,案件相对齐集的有婚前贷款买房、伉俪之间赠与房产、亲子鉴定等争议类型,2008年天下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合计1286437件,无疑成为公众存眷的焦点,假如伉俪之间出现问题http://

而此次《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而婚前贷款买房归团体、父母给买房配偶没份等条文,分别于2001年12月24日以及2003年12月25日前后出台过两个司法解释,2009年为1341029件,从去年11月15日发布征求意见稿往后, 以往,在经济关连中往往占据主导位置的男性会更容易“坚持下风”,当婚姻遭遇险滩时,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我国婚姻法从2001年修改后http://

有利于女性自立、自强;有人说,究竟中对女性权利回护不够,女性接见访问临“扫地出门”的风险,这个司法解释会防止“傍大款、分产业”式的寄生办法,另一方不共同行使配合产业权怎么办?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伉俪配合产业等办法时怎么办?以往法律给出的仅有出路便是离异,2010年为1374136件, 到底该如何看待这部司法解释呢? 为甚么要出台新解释 编辑:《婚姻法解释(三)》出台的背景是甚么? 记者:最高人民法院针对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施行后,以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有关,她举例说,这样的解释, 有人说http://

《婚姻法解释(三)》重点对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救济手法、亲子关连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伉俪一方团体产业婚后发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异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异条件的产业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等问题作出懂得释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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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条款涉及房产分割等热点问题,出台司法解释指导婚姻法司法实践依然非常迫切http://

北京大学法学院传授、中公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以为,虽然已经有了两个司法解释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