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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弃婴被罚款,没钱就要交孩子



收养弃婴被罚款,没钱就要交孩子 1999年9月21日 17:32 羊城晚报


小彭萃8月4日与养母分离的刹那,突然咬
住了养母的衣服不松口,她不愿意离开妈妈


小彭萃被送到敬老院,与过去不同的是,她的
头上梳了个“冲天炮”。她说想妈妈想回家

  

  四川的彭先忠夫妇捡了个被弃女婴,养到三岁时当地计生办说彭家无计划收养女婴,决定征收其计划外怀孕费、生育 费6840元。彭先忠夫妇想不通于是拒交罚款。法院到彭家强制执行,哭喊着不愿离开的彭萃被送到福利机构。——本报《 焦点新闻》版有关收养弃婴彭萃的报道反响热烈,许多读者来电来函问道:“这样机械执行对孩子是不是太残忍了?”

  就读者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法律界及民政局的有关人士。他们都认为强行将彭萃与彭先忠夫妇分离,不利孩子 身心健康。中山大学法学教授李启欣还认为,不应该要彭家交“计生”罚款……

  机械执行,孩子受罪

  彭家收养弃婴被罚的报道牵动人心,不少读者来电来函说看法

  已有一个儿子的彭先忠夫妇,在四川成都开皮鞋铺期间在楼道里捡了一个刚满月的被弃女婴,把女婴养到三岁时,夫 妇俩结束在成都的生意回到四川新都县龙桥镇。谁知没过几天,龙桥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说彭家未办理收养手续,无计划收养一 女婴,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决定征收彭先忠夫妇计划外怀孕费、生育费6840元。彭先忠夫妇想不通,为什么做了 好事还要被罚?于是不交罚款。龙桥镇计生办到新都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8月4日,法院到彭家强制执行,哭喊着不愿 离开妈妈的彭萃被送到县民政局的福利机构。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若60天后仍找不到彭萃的亲生父母,经审查彭先忠夫 妇符合收养条件,彭家才可按程序办理收养手续——8月8日,本报《焦点新闻》版有关收养弃婴彭萃的报道《非法收养,留 不住三载母女情深》,在读者中引起热烈反应,许多读者来电来函询问或加以评议:

  ——“就算非得等到彭萃的亲生父母在规定的时间仍未出现后,彭先忠夫妇才能办理收养手续,那么是否能灵活一点 ,先将彭萃暂放在彭家寄养,若没人认领再补办养领手续,这样对孩子就不那么残忍了”;

  ——“交了罚款,是否表明有关部门承认了彭家收养弃婴成为事实,那么彭家就应该领回弃婴彭萃”;

  湖北荆州市粤桂公路货运信息部的李邦仁,则托人打电话给本报,请本报代与彭先忠夫妇联系,他要为彭先忠夫妇交 那6000多元的罚款。日前从成都传来消息,已有一位广东人替彭先忠夫妇交了罚款。为此,记者就读者关心的问题采访了 法律界及民政局的有关人士,并采访了已将捐款送到彭先忠手中的那位广东人。

  8月23日,一笔7000元的现款由四川成都电视台记者转到了新都县彭先忠的手中:“这钱是广东一位好心人送 给您的。”彭先忠接过它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次日彭先忠便到新都县法院缴交了6840元计划外怀孕费、生育费和250 元执行费。

  寄款的好心人是广东揭西县某公司经理温先生(请读者原谅,他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温先生在广东看了《 羊城晚报》焦点新闻版关于彭萃与养父母分离的报道后,彻夜难眠:“那撕心裂肺的哭喊,那死死咬着养母衣衫不愿分开的情 景一直让我心酸。”他百思不得其解:三年前彭先忠夫妇在楼道里拾到这个被父母遗弃的婴儿,含辛茹苦将她抚养了三年,做 了好事却没好报;再说,孩子一出生就被亲生父母弃在街头,现在又被强行与养父母生离,这对孩子太不公平了,于是就产生 了要帮彭先忠夫妇缴交罚款领回孩子的念头,妻子也赞成他的想法。

  广州市民政局有关人士说:等待其亲生父母认领期间  彭萃暂放彭家,有利身心健康

  记者在采访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谢志棠时问道:“很多人不理解,彭家在楼道里拾捡弃婴并抚养长大, 却被认为不合法。若再碰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谢志棠首先引用了今年4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 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他说,彭家当时抱养的是非福 利机构抚养的弃婴,不符合收养条件;以后彭家应按规定办理收养手续,从福利机构领养彭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