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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吗我是上海的

你好!法律规定收养人的条件是: 1、无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双方年龄差应在40周岁以上。 6、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符合条件就可以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章中对收养关系的成立作了相关法律规定,如第四条中就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在第五条中,规定了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即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及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经济条件、身体健康条件及抚养教育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中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这4个条件。 第九条中则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该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 的限制。此外,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另据介绍,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同时,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相关收养的法律法规:   《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九条中则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