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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二章第十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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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二章第十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何解释?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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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浏览:3613   提问时间:2009-06-08 11:22

“扶养关系”是什么意思?与抚养、赡养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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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爱问知识人的观点

扶养是指一定亲属之间,一方对于不能维持生活的他方应在经济上予以供养的义务。负有提供供养义务的一方称为扶养义务人或扶养人,而享有受供养权利的一方称为扶养权利人或被扶养人。国际私法上的扶养包括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以及其他亲属之间的扶养关系。
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回答:2009-06-08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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