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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对遗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内容: 哥哥家房屋拆迁,但是他的二叔跟他签过一份协议说是房屋一人一半具体下面补充.

    协议是在10年知道要拆迁后签的,协议上写的是07年,当初二叔说的大概意思是我不会要你一分钱,签这个协议就是要国家的钱,我哥哥糊里糊涂就签了,毕竟亲人嘛,谁知道呢。房子的情况是房地产证上是哥哥的爷爷的名字,哥哥父亲和母亲住了将近20年,后来父亲死亡,现在哥哥已经签了拆迁协议 70万 ,他二叔来要钱。求法律达人,如果走法律程序,大概是什么结果。

 

我的回答:(2011-5-19 12:13 被选为最佳答案) 先从法理角度来看,房地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是爷爷的。 如果爷爷(包括奶奶)过世了,这爷爷的房产就是遗产。遗产就应由按《继承法》规定由有继承权的人来继承。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爷爷行前可能没有立过遗嘱,这就需要按法定继承来办。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现在虽然哥哥父亲和母亲住了将近20年,但只说明了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利,没有完全所有权。而二叔比较精明,07年就通过签协议方式明确了房屋为其共有人。所以二叔现在来要钱,既合法,又合理。虽然当初二叔说过我不会要你一分钱,签这个协议就是要国家的钱,但是当时协议中没有写上这句话吧,二叔也没有其他书机时承诺资料吧。如果没有证据,直法律程序的话,结果就是拆迁补偿款为各人一半(前提是爷爷的第一顺序中只有二人的情况下)。

追问

协议上写07年 实际为10年签订的 (无证明)

   

回答

没有其他证明,仅凭协议二叔是有权来要钱的。现在问题可能只能通过友好协商,是否可以给一半以下。走法律程序的话其结果,可能会既伤亲情,又得付钱。正如上面一们律师所说的,从法律上讲,现在很难认定这个协议无效。   其他回答(1):

完全可以不给了,这房与你哥哥的二叔没什么关系了。10年前的合同是无效的,房屋一人一半,有房产过户吗?

追问

没过过户 乡下的 没有什么手续 爷爷辈的早死了 10年签的合同 不是10年前

回答者:

 

其他回答(2):

从法律上讲,现在很难认定这个协议无效,你哥惟一可以维权的途径,我想,可能是:让他与其二叔谈谈当初签订协议的情形并注意录音,只要其二叔承认签订该协议只是要国家的钱的,绝不要你哥的钱,则还是可以维权的。

回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