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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儿童收养:政府不负责,外国来帮忙
国家亲权主张政府有义务代替父母抚养子女,推卸责任等于变相鼓励拐卖儿童
当孩子的父母由于种种原因(孤儿、父母失职或者没有能力等)无法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时,应该由国家出面抚养。国家亲权的理念主张国家在充任未成年人“父母”时,应当为了孩子的利益行事,即以孩子的福利为本位——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在联合国通过,并在此后的十年内成为全球共识。对于孤残儿童,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责任和义务。但某种程度上,当今政府很大程度上仅仅把孤残儿童视为一种负担,除非有利可图。
宝贝回家慈善基金法律顾问张志伟指出了这种漠视和推脱可能隐含更为严重的风险,收养法对国内收养人条件要求的严苛,政府部门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的不尽人意,收养程序的繁琐,收养过程的费时耗力等等不便因素,导致国内收养举步维艰。这实际上将成为民间儿童非法买卖日益猖獗的重要诱因。因为付出了金钱、时间和精力的代价后,正常的路子还走不通,想要孩子的父母就会铤而走险,刺激了拐卖儿童市场的繁荣。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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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收养有风险,日本坚持拒绝来自海外的领养申请,优先保证本国抚养近来越来越多的涉外收养黑幕被曝光,人们有理由怀疑跨国收养并非像外表看上去那样的光明正大。美国国务院列出的过去15年中领养来源最高的40个国家里,有将近一半的国家由于严重涉嫌腐败及绑架,被暂停领养或禁止向美国输送儿童过。2010年,一位美国收养者将收养的俄罗斯孤儿独自放到飞回俄罗斯的航班上,原因是觉得俄罗斯孤儿有暴力倾向,俄罗斯举国哗然,宣布暂时禁止美国人收养该国孤儿。
对于收养对象选择上,日本坚持对来自海外的领养申请保持拒绝的态度,保证本国公民优先抚养权。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里氏9.0级地震,1500多名孩子成了孤儿。美国等一些国家的公民,很早就向日本政府申请收养这些孤儿,然而日本的回应是,他们有义务也有能力养育这些孤儿,拒绝了美国人的好意。政府之外,日本的社会组织为这些孤儿筹集了62亿日元的善款。当然,以日本的例子与中国实际情况做对比确有不当,但国家在孤残儿童权益保障上审慎的态度、自立自强的担当却是值得思考、学习的。 [详细]


《收养登记证》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