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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子女有继承权吗】过继女儿是否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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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继子女有继承权吗】过继女儿是否可以继承生父财产

  刚出生三个月,就被父母过继给一位远方亲戚,三十年后,生父病重去世,她是否有继承生父遗产权利?

  安徽省某县的张女士今年30岁了,由于在她前面还有一个姐姐,父母便把她过继给一位亲戚。父母将其过继后,又生了一儿一女。在张女士20岁出头时,养父母告诉了她的真实出身。此后,她和亲生父母便开始有了来往,但是始终还是和养父母住在一起。今年年初,生父患重病去世。由于去世前,父亲没有立过遗嘱分配遗产,因此子女们都在商量怎样分配遗产。张女士闻讯,认为自己是父亲的亲生骨肉,应当有继承权,但是她的兄弟姐妹们认为她已经不是该家庭的成员,没有继承权。于是她来电咨询律师:自己是否真的没有继承权?

  148值班律师郭强解答: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在本案中张女士三十年前就已经过继给养父母了,她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关系已经消除,因此张女士对生父母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张女士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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