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收养继承 >

继承法对债务的原则

什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本文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

  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不负清偿责任,但接受继承后,对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有:

  1、限定继承原则。即对被继承人遗产债务的清偿责任,以被继承人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超过实际价值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自愿清偿的除外。

  2、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清偿债务。

  3、连带责任原则。我国继承法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从遗产债务的特殊性及司法实践来看,通常采用连带责任原则,即被继承人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共同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全部遗产债



法定继承有其特有的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法定继承栏目详细介绍了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承继,法定继承栏目为您介绍了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另外还有遗产继承权和遗嘱继承等相关知识的介绍。

网首推精品办公室:
北京汇丰声乐艺术培训
济南东方辣妹艺术培训团
南京弦韵文化艺术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