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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条件程序,收养对象,服务内容

敬老院(home for the aged),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组织。又称养老院。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主办,接收靠福利救济或低收入的老人。中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实行“五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目录

机构简介

  
   敬老院 (home for the aged),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组织。又称 养老院 。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 慈善机构 主办,接收靠福利救济或低收入的老人。 苏联 的养老院,收养没有法定赡养人或因其他原因而不能在家生活的老年人。养老院的全部费用由国家负担,个人还可以按规定领取原来享受的养老金或抚恤金的一部分。 中国 的敬老院是在农村“五保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56年 农业合作化 时期,农业生产合作社对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者,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医、保葬(儿童则为保教),简称“五保”。1958年 人民公社 化时期,对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在全国各地兴办了一批敬老院。1978年以来,随着农村实行 联产承包责任制 和集体经济的发展,敬老院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1988年,全国农村已有敬老院36665所,有756个县( 县级市 )在乡镇普遍办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办起了敬老院。

条件程序

  不同的敬老院入住条件不完全相同。以下仅供参考 入院须知与要求:
  一、入住老人自愿入院。如退院则由本人及家属提出申请,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属监护人员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老人乙肝化验单,说明并无精神病、传染病。由老人监护人员与院方签申请表一份、协议书一式两份。
  三、有 精神病 、 传染病 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单、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带棉被、枕心、脸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换洗衣服。其他多余物品,请不要带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将电器带入敬老院。若确实需要,经院方同意方可带入使用,全部费用(包括电费)由家属担负。
  六、敬老院对老人提供流动服务与呼叫服务相结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项服务,应该与院方协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习惯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费用按天数退还。

收养对象

  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 五保 老人。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 院自由的原则。许多地区还为优抚对象的孤老兴办光荣院,吸收符合条件的对象入院。敬老院贯彻集体事业集体办的原则,入院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丧葬费等的供给,均由集体承担,统筹解决。贫困地区的敬老院,集体组织供给有困难的,由国家给予补助。敬老院的宗旨是敬老养老,把安排好老人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放在首位。敬老院经常组织一些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有的乡镇把敬老院办成老年人的活动中心,为乡、镇 社区 的老人提供福利服务。

服务内容

  1.全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老人吃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
  2.半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并帮助老人吃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帮助他们健身以恢复他们的肢体功能。
  3.完全不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喂老人吃饭吃药,每天最少3次帮助肢体活动,按摩、翻身、擦洗污渍等。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疮床垫,每月擦洗一次身体。对于一些特殊的老人经家属同意会增加一些服务项目。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 农村五保供养 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敬老院是农村 集体福利 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第三条 敬老院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第四条 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 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 供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