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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关于按法定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规定: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