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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婚姻法拟出解释 公民可有条件选择其他姓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同时有正当理由的也可选取其他姓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天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向会议作民法、婚姻法有关条款解释(草案)的说明,解释(草案)中就有关于公民选取姓氏的新规定。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儿户口申报及公民改名时,已经不囿于随父姓还是随母姓,只要有正当理由,公民可自由选择自己的姓氏。不过,这类需求并不大,很多家长选取的其他姓氏,往往也是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草案:有正当理由,将可选其他姓氏
在昨天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作民法、婚姻法有关条款解释(草案)的说明。值得注意的是,解释(草案)中,对于公民行使姓名权有了新的规定。
解释(草案)内容包括: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
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我的姓氏我做主”?对此,信春鹰表示,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实践中,有一些公民因回复祖姓、由他人抚养等原因,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姓氏。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解释(草案)明确了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
南京已可办理,未成年人需父母同意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虽然“我的姓氏我做主”还是首次被法律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南京公安机关已经可以办理了。
“我们玄武警方办理过多个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户籍申报及改名。”南京玄武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来说,未成年人只要父母同意,并写下承诺书或做个公证,就可以给孩子选个其他姓氏,而成年人改姓的话,原则上只要有正当理由,并且写下承诺书或进行公证后,就可改姓,无需父母同意。
该负责人介绍,玄武区每年都会遇到两三个有这类需求的人,从和江苏省内兄弟单位交流来看,这种不随父姓不随母姓的需求并不大,绝大部分办理这一业务的是为了回复祖姓。
还有一部分则是因为家里只有一个子女,为了平衡家庭关系,将父母的姓氏叠加在一起组成新的复姓。“当然,也有一些纯粹是异想天开的姓氏,有些父母觉得有意思,就采用了。”该负责人说。
现在的孩子仍以随父姓为主流
近年来,随着女性地位的上升,人们观念的变化,跟随母姓的现象渐渐多了起来,而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推行,不少家庭都会让二宝随母姓。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警方了解到,从申报户口的情况来看,目前仍以随父姓为主流。“现在有不少两个孩子的家庭,往往会让他们分别随父姓随母姓。”民警说,随母姓和个性化姓氏还是比较少见的。
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虽然“我的姓氏我做主”,但还是有一些原则需要遵循。比如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繁体字、自造字、网络字等都是不可以作为姓氏申报的。另外,随意申报姓名或更改姓名,可能给孩子以后的成长、生活带来麻烦。比如办理出国手续,有些需要提供出生证,如果姓名不同很可能带来不便;而对于新生儿来说,如果和父母的姓氏不一样,也可能会在成长过程中惹来非议,比如会被周围的小朋友猜疑,“你怎么跟爸爸妈妈不是一个姓呢?”
现代快报记者在南京玄武警方的协助下,梳理出几种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情况,主要分为认祖归宗型、家庭平衡型、报答恩情型和异想天开型。
认祖归宗型
孩子要跟入赘的曾祖父姓
南京市民张先生为孩子报户口,希望儿子姓杨。民警查阅户籍资料发现,张先生的妻子姓朱,夫妻俩和杨姓都不沾边。“为什么孩子要姓一个和你们夫妇不相干的姓呢?”民警很是诧异。
张先生说,杨姓并非和他没有关系,这是他祖父即孩子曾祖父的姓氏。原来,张先生的祖父当年是入赘到张家的,所以张先生和父亲一直都沿用奶奶的“张姓”,现在他想让孩子恢复祖父的“杨姓”。
对于这一要求,民警让张先生夫妻写下承诺书,证明他们都同意孩子姓杨,然后为孩子办理了上户口手续。
家庭平衡型
父母姓氏组成新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