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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连成立之日起,。
代位继承权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6.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养活关连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养活关连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能够代位继承。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连。
依据 法律 规定。
继承人收养的子女也享有代为继承权, 收养的子女也有代位继承权,不仅被继承人收养的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连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支属间的权利义务关连。
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继承被继承人的产业,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支属关连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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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证》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