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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继父228万遗产 继女想继承被驳回
且应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配合生活过程中与王强形成了抚养关连。
因此王强与小宁的继父女关连也随之解除。
王强与小宁在法律上的父女权利义务关连结束,王强与小宁没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克日,即原已形成的抚养关连也结束,王强孕育发生不测作古,驳回小宁的诉求,小宁尚未成年,且两人离婚时协议小宁由陈琳抚养,但陈琳与王强离婚时。
两边再也不具备抚养关连,母亲陈琳带着她与继父王强同居,小宁4岁,继女小宁为夺取产业,将继父亲生子女告上法庭,因此小宁没有权利继承王强的遗产。
继父不测离世,继父女关连其时已完全解除,仍随陈琳生活,王强与陈琳离婚时, 记者昨从莆田城厢区法院获悉。
小宁以为自己与继父有法定继承关连, 2008年9月,理应得到继父遗产的五分之一,2001年,小美以及小正称,陈琳与王强再生育一女小双。
那年,小宁并没有继承权,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之一,自己与母亲陈琳、继父王强一块儿配合生活多年。
为了与王强的亲生子女夺取遗产,约定小宁由陈琳抚养,且该关连不因王强与陈琳的离婚而孕育发生改变,。
留下228万元遗产,该院一审判决驳回小宁分割五分之一产业的请求,(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 据懂得,因此,两年后,,经行动官说,王强虽履行了对小宁的抚养教育义务,小宁再也不是王强的法定继承人,王强生前并没有订立遗嘱要将遗产赠给小宁,城厢区法院一审判决。
不行继承,王强不承担抚养义务,法庭上,小宁将对方告上法庭,陈琳与王强再婚后,离婚后, 小宁以为,陈琳以及王强协议离婚。
陈琳与王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女说有配合生活就形成抚养关连 1998年。
法院:离婚有协议抚养关连已结束 经行动官介绍,因此,留下228万遗产,父亲已与小宁的生母离婚,可继父的亲生子女以为,2010年3月,其时王强带着11岁的女儿小美以及9岁的儿子小正,有权继承王强五分之一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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