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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巷不少女孩曾被送往惠安 多为无力抚养重男轻

  资料图

  交往半年多的女友居然是亲妹妹。惊诧惊讶惊奇之余,许多人认为,这纯属偶然。但记者继续展开调查,结果令人震惊:在翔安一带,“小雅”还不少。几十年前,马巷一带的不少家庭常把女孩送给他人抚养,主要是送往惠安等地。也就是说,惠安女中,有不少是马巷女孩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 记者 戴舒静

  调查

  送女现象曾经很普遍,有的把两个女儿都送往惠安

  “我们村有四五个女孩都送给惠安人了,我小妹妹也是。”今年23岁的方小姐说,她是马巷人,当时家境不好,爷爷给她父亲几兄弟分家产时,分的不是财产,而是债务,父母的养家压力非常大。

  方小姐说,她家本来有3个女孩——她和两个妹妹。大妹妹出生后,因没有能力抚养,父母就暂时把她送到隔壁村寄养,到4岁左右才接回。为了生个儿子,父母又生了第三胎,结果还是女儿。她父母决定给小妹妹找一个好一点的家庭,不要让她跟着受苦。他们四处打听有没有人要收养。经人推荐,有个惠安家庭对她妹妹感兴趣。反复打听并核实对方的为人和经济情况后,父母才将她小妹妹送给了对方。送的那天,父亲泪流满面。

  如今,小妹妹已长大成人了,方小姐一家也去相认了。不过,小妹妹和这个家庭的感情已经疏远,不愿再叫亲生父母为爸爸和妈妈,尽管亲生父母有意叫她来厦门打工,并承诺在她出嫁时为她置办嫁妆。

  记者还采访了马巷后滨社区的李小姐和马巷友民社区的陈先生。今年读大四的李小姐说,她一个中学同学的妹妹也送给了惠安人。

  陈先生说,他有两个邻居,也都把女儿送给了惠安人。其中一家总共生了4女4男,他们把两个女儿分别送给了两个惠安家庭。

  原因

  女人是惠安的主劳动力,有的家庭收养女孩当童养媳

  为何马巷一带的家庭多把女孩送人呢?

  同安民俗专家颜立水说,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以前家庭孩子多时,现在每家就一两个孩子,肯定舍不得。不少家庭当时把女孩送人,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生太多,养不起;二是重男轻女,为了生儿子,就把女孩送人,多送往周边一些地区,如惠安、安溪、南安等地。

  为什么主要送往惠安?

  颜立水猜测,惠安家庭愿意收养女孩,可能跟当地女人是主要劳动力有关,扛石头等重活都是女人在干,家中多一个女人,就意味着多一个劳动力。还有一个原因,当时,惠安还比较贫苦,一些生儿子的家庭担心家穷儿子娶不到老婆,就抱女孩来当童养媳。还有一个原因,有的家里有儿子,可能怕孩子孤单,也想要个女儿,就去抱养了。

  据了解,以前,惠安一些抱养女孩的家庭,待两个孩子长大后,甚至不用办酒席,直接找某一年的除夕夜,一家人把门关上,多炒几个菜,就把婚礼办了。

  分析

  四五十年前送人多因家里穷,一二十年来多因超生

  翔安区民政局综合科张国贤科长说,把女孩送人的情况,闽南地区一直都有,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更常见。在送养的人群中,四五十岁左右的最多,她们被送养的主要原因多是当时家里兄弟姐妹多,一家人吃饭成问题;那些20岁左右的,则多与超生有关。

  张国贤说,出现这种情况,主要跟当时的法律相对不健全有关。1998年《收养法》颁布前,收养女孩的手续比较简单,双方只要达成协议,收养方去开一些简易证明,就可以给女孩上户口。

  《收养法》颁布后,收养孩子就没那么容易了。程序变得很正规,收养方必须符合很多条件才能收养,如必须是30岁以上的夫妻、无子女、具备一定收养能力、无精神疾病等条件才能收养,否则无法给孩子上户口。 另外,送人的一方也要按规定办事,,否则即使把孩子送人,也会被追究超生的责任。

  张国贤说,像晚报昨天报道的阿强和小雅这种情况,是非常少见的个例,一千万人中估计也找不出一例,它主要是跟双方这23年完全失联有关,不然,即使是被收养,养父母一般也都会告知女孩的亲生父母是谁,或者亲生父母也会在孩子长大后去跟她相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