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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小孩要到哪里办理收养登记?
回复时间:2010-5-20 15:51:00
1.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 如果你是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孩子,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 如果你是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孩子,在孩子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 如果你是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孩子或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5. 如果你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孩子,以及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6. 最后也别忘了,你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如果你是与配偶同收养孩子,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

《收养登记证》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