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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施行前形成的收养关系的确认

实务指南: 收养法施行前形成的收养关系的确认

实务类别: 收养关系的成立

实务内容:

收养法施行前形成的收养关系的确认


  收养法施行前形成的收养关系是指在1992年4月1日之前形成的收养关系。对于收养法施行前形成的收养关系,由于过去没有收养的专门法律,没有规定收养关系成立要履行何种法律手续。为了维护收养当事人的利益,促进家庭的安定、和睦,对于收养法施行前形成的下列收养关系应予承认:
  1倍砸勒盏笔庇泄毓娑ò炖砹耸昭公证或户籍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承认其合法有效。
  2笔昭法施行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应予承认。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因此,对收养法施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