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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有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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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水
[新手]

我是否有财产继承权?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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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浏览:905   提问时间:2008-07-31 16:39

您好,我是在为成年时被老人收养的,此老人早以离异,无子女,我和老人之间又是亲属关系,有当时的收养协议,我以外孙女的关系落在他的户口下,现在老人突然去世,没留下任何遗嘱。现在我是否可以继承遗产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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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爱问知识人的观点

我看到提问者说的是“为成年时被收养”,应该是打错了一个“未”字吧。
外孙女虽然不是第一继承人,但此老人离异,无子女,父母也不再了的话,你可以有继承权。至于能继承多少,还看他有无其他亲人,比如说兄弟。

回答:2008-07-31 17:01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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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回答 共2条回答


北方狼
[文曲星]

不得不遗憾地说,你是没有继承权的。
一是因为,成年人是不可以被收养的;
二是因为,外孙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一个人也没有时,才能轮到第二顺序继承。

回答:2008-07-3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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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风铃草
[智者]

1、“我是否有财产继承权?”:没有。
因为:(1)你们虽然有“当时的收养协议”,但应该不是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合法收养、只是你们的私下协议。在法律上没有收养的效力。
(2)收养时你已成年: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被收养人条件,如果当时你们去办理收养登记,也不会被允许的。

所以:你不能与老人形成合法的养父子关系,也就不能依收养取得老人遗产的继承权。

2、老人无子女、离异后也没有再婚吗?如果都没有,老人去世时也没有父母在世的话,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即则老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你作为外孙女还是没有继承权。

3、虽然你不能依收养取得“继承权”,也不能以“外孙女”的身份取得继承权,但你与老人长期一起生活,对老人照顾较多,你可以据此,依据《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适当分得遗产。

所以:在你知道老人的遗产开始分配时,可以向继承人主张适当分得部分遗产。

回答:2008-07-3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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