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收养继承 >
收养孩子你有足够心理准备吗?
收养孩子 你有足够心理准备吗? 中国宁波网 12月14日 11:11
●1999年4月1日修改后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撰文陈雅珍楼莹项冰峰
被收养的爷爷收养孙子
这是发生在宁波市区的一个感人故事。
爷爷今年60多岁了,爷爷的母亲收养了爷爷。爷爷的母亲今年80多岁了,她一生勤劳,而且聪明能干,挣下了相当可观的家业。
爷爷知恩图报,一生孝顺养母。爷爷的儿子接受了很好的教育,对长辈十分孝敬,一家人和和睦睦。遗憾的是,爷爷的儿子成家后没有生育。
被收养的爷爷有切身体会,作为被收养人,他是幸福的,收养他的母亲也是幸福的。爷爷相信,只要你爱孩子,只要你给孩子很好的教育,那么,亲生的孩子和收养的孩子是一样的。所以,爷爷顺理成章地想到了要收养一个孙子,让爱的故事在他们家里延续。
有一天,他们捡到了一个弃婴,一家人喜欢得不得了,当宝贝养了起来。当年爷爷就是这样被爷爷的母亲收养的。
但是爷爷知道,如今不能再搞“事实收养”了,得办收养手续,这样,他的儿子才能合法地收养儿子,他也才能合法地拥有这个孙子,孩子的人身权、财产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于是,爷爷来到民政部门,询问收养孩子的有关政策法律。
于是,民政部门了解到了这个感人的故事。
城里人喜欢给儿子找妹妹
到福利院登记收养孩子的,大多是已经生育过一胎的夫妇,而且大多是自己生了个儿子,想收养一个女儿,给儿子做妹妹的。这些收养人家庭经济条件一般都不错,而且充满爱心,所以,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相处得都比较好。
这里讲一个美好的故事,希望以后会有圆满的结局。
李先生的儿子即将到国外去读书,儿子临行前一年,夫妇俩到福利院登记收养一个女孩。他们运气很好,如愿以偿地收养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
小姑娘3岁时,父母双亡,她被送进了福利院。刚被领养时,小姑娘对儿时家里的情况有些记忆,有时会一个人进入暇想中,但很快她就忘记了以前的事。
小姑娘是养父母和哥哥的宝贝,只要妹妹要与哥哥玩,20岁的哥哥必定放下功课,以极大的耐心,陪着妹妹玩那些幼儿的游戏。爸爸的同事有句笑话:如果李先生遇到了不开心的事,只要和他提起女儿,他必定眉开眼笑。
养父母都觉得,不是他们做善事收养了一个孤儿,而是这个孤儿给全家带来了巨大幸福。
小姑娘渐渐长大了,她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身世,最近电视台播放《我的兄弟姐妹》电视连续剧,小姑娘看得非常投入,经常为剧中人物的不幸命运流泪。有一天,她给远在国外的哥哥打电话,说:“哥哥,你读完书就回来,我们一家四口永远不分离。”
小姑娘的养父母都很开明,他们并不想向小姑娘隐瞒她的身世之谜,只是觉得孩子尚小,现在对她讲这么残酷的事不合适。但是他们时刻准备着,只要小姑娘问起,他们会立即告诉她。他们非常自信,完全没有顾虑,认为小姑娘了解了自己的身世后,一定会更加爱他们。
当身世之谜被解开时
我们经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被收养的孩子寻找亲生父母的报道,这样的故事也经常发生在宁波的收养孩子的家庭。许多孩子一旦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调查身世之谜就成了他们一生的追求。到福利院去查问自己身世之谜的被收养者,从十几岁到四五十岁的都有。而如果没有养父母的同意,有关部门不会告知被收养人身世之谜。
这其中,绝大多数孩子只是想了解自己究竟来自何方,亲生父母为什么抛弃自己。他们都再三地向有关部门保证:寻找亲生父母并不影响他们对养父母的感情。
有一位幸福的女孩子,她的父母对她非常好,如果有人对她说她是被领养的,她一定会嗤之以鼻。
但是她的家里有个秘密,锁在一个抽屉里。女孩要什么父母给什么,就是那个抽屉不让她动。女孩子15岁的那一天,她终于挡不住诱惑,瞒着父母把那个抽屉打开了!天哪,原来这里藏着她的身世之谜:她是被收养的,她是养父母从福利院抱来的。
女孩子从此不再任性了,她长大了懂事了,她深深地知道,养父母对她恩重如山,任何不当举动都会伤了养父母的心。
但是她得知道自己究竟是谁?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亲生父母还健在吗?他们为什么不要她了?于是有一天,她来到了福利院,恳求院长告诉她,自己是怎么被送进福利院的。院长不说什么,只是让她和福利院的孩子一起吃、住、玩。
和没有父母的孩子们相处一天,那些孤儿们都羡慕她好福气,被这么好的人家收养。女孩子更加懂得了珍惜,她不再勉强院长,她说她不会伤害养父母,她会耐心等到养父母主动告诉她身世的那一天。
这位女孩的养父母目前还不知道孩子已经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如果女孩的养父母看到这篇报道,请你们更加爱你们的女儿,也请你们更加信任你们的女儿,在适当的时候,能不能同意女儿去了解自己来自何方呢?这样的话,你们的女儿会更加爱你们,更加感谢你们。
还有一位女孩子,她发现自己是被领养的这个秘密,非常具有戏剧性。
在她15岁时,有一次她和父母亲闹别扭,撒娇地说了一句话:你们对我这么不好,我肯定是你们领养的。
没想到她的父母听到这句话后,神情非常古怪,而且立即不吭声了。这下女孩子生疑了,追问下去。她的父母都是诚实人,无法撒出一个圆满的谎话来瞒住这个天大的秘密,于是就“招”了:是领养的。
这以后一家三口的关系就变得微妙了,女孩子把父母教育她的每一句话都上升到“不是你们亲生的”这么一个高度,每一件事都要想一想:如果是亲生父母会怎么样?女孩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从全班前几名降到倒数几名。
养父母也恼了,有时说话也充满了火药味。
终于,女孩子提出要回福利院,要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
于是,在女孩17岁那年的一天,一家三口来到福利院。女孩子问院长:福利院会给我请家教吗?我的养父母可以经常来看我吗?
女孩天真的问话让院长了解到,她的养父母非常爱她,他们已经双双下岗,还省吃俭用为女孩请家教;女孩也爱她的养父母,不能割舍养育之情。这样的家庭应该是很幸福的,只是女孩子有点不珍惜而已。
同样的,院长让女孩与福利院的孩子们同吃、同住、同玩。有家孩子的幸福尽在不言中。
院长与双方促膝谈心,说说他们互相深深的爱,也说说双方存在的问题,说得三个人都热泪盈眶。
一家三口手牵着手回家了,从此再也没有去过福利院。
一起“退回”事件的教训
有的福利院在送养孩子时,除了按照法律规定双方提供所有资料外,还另外加了一条规定:由收养人带孩子去体检,这是他们接受一起退回孩子事件的教训。
十多年前,一对家住农村的夫妇高高兴兴地从福利院领养了一个弃婴。那是一个男孩子,才两个月大。
几个月后,夫妇俩发现这个孩子与其他孩子有些不一样,于是就到医院去检查,结果查出这是一个先天性脑瘫儿。
看着怀中无辜的可怜的孩子,这对好心的夫妇实在不忍心放弃,他们决心继续养下去,希望能用爱心挽救这个孩子。
但是,他们低估了一个脑瘫儿给家庭、给他们的人生带来的影响。孩子身体长大了,但是智力仍是婴儿的水平,夫妇俩毫无希望地天天面对一个“婴儿”,而且这个“婴儿”因为身强力壮而极具破坏性。
父亲首先撑不住了,他开始酗酒,引发家庭暴力。终于,夫妇俩不得不离婚。
无论从经济上、精力上,母亲一个人都无法抚养这个孩子。于是,母亲痛下决心,在孩子满18周岁时,含着眼泪把他退还给福利院,解除了收养关系。福利院按照规定,把年满18周岁的残疾孩子送进了福利院。
收养关系解除后,孩子由国家抚养。但是母亲仍然无法割舍养育亲情,经常到福利院看望孩子。
就这样,一个母亲把一生的幸福都给了一个脑瘫儿。
这位母亲的悲剧,给我们所有的收养人和送养人提了个醒,无论是收养人还是送养人,都应该了解被收养孩子的身体情况,衡量一下收养人家庭的能力。收养残疾孩子的家庭,不但需要有特别的爱心,还要有经济保障,这样才能确保收养人和被收养孩子的利益,避免悲剧的发生。
溺爱收养人成为主要问题
并不是所有收养孩子的家庭传出的都是笑声,每年都有几位养父母提出要与收养人解除关系。民政局的同志分析了情况后,认为引发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矛盾的原因有许多,其中收养人溺爱被收养人是主要问题之一。
有这么一个故事,可以给即将收养孩子的夫妇提个醒:收养孩子,您要有教育好孩子的心理准备。
有一对夫妇经济条件不错,在年轻时领养了一个儿子,他们十分宠爱他,儿子想要什么,只要提出来,夫妇俩都会千方百计地满足他。儿子不肯好好读书,他们不勉强;孩子到了工作年龄,不好好工作,他们虽然伤心,但还是觉得不便勉强。他们对孩子的要求很低:只要不在外惹事、对父母孝顺就行。
现在夫妇俩退休了,经济收入减少了,他们希望儿子能够独立生活。但是,已经步入中年的儿子依然不肯“长大”,他占着养父母的房子,用着他们的退休金,甚至用养父母的退休工资去玩女人。而且,这个长不大的孩子还经常折磨养父母,让他们不能安生。
这时候,养父母才后悔过去对孩子太溺爱了,造成了今天的后果。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夫妇俩不得不在最需要儿子照顾的老年,提出与养子脱离关系。
北仑有一对夫妇,儿子结婚搬出去住了,热闹的家一下子冷清起来,就想到要收养一个孩子。他们如愿以偿地收养了一个女孩。收养时小女孩已经懂事,又乖巧又可爱,夫妇俩毫不犹豫地办理了收养手续。
开始几年,养父母非常宠爱这个小女孩。夫妇俩经济条件非常好,他们把小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让她自由自在地长大。小女孩渐渐长大了,她读书了,可是学习成绩不好,在学校里表现也不怎么好,老师经常来告状。这时候,养父母觉得要做做小姑娘的规矩了,经常批评她。
被娇宠惯了的小姑娘对养父母态度的突然转变无法接受,她认为是养父母不爱她了,所以经常奋起反抗。这令养父母十分伤心,他们自责过去太宠她了,使孩子心理脆弱,承受不了养父母、老师的批评,承受不了学习成绩不好带来的挫败感。
现在养父母感觉对这个养女的教育是“重不得轻不得”,总之累得很,效果也不好。养父母与养女之间的关系日趋恶化。
于是,夫妇俩就找到民政部门,咨询是否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但是,按照法律规定,被收养人未成年前,收养人不能与其解除收养关系(送养人与收养人达成协议的除外)。
新闻快递
市民收养孩子门槛越来越高
市民政部门上月底举行了收养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后要做的几个方面工作,其中三个“严格”、三个“保证”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一是严格审查收养人的收养目的,保证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保证被收养人健康成长;二是严格审查收养人的经济状况、道德品质,保证他们有能力抚养被收养人;三是严格审查收养人登记的证明材料,保证收养登记关系的合法有效。
这次会议还布置了对“事实收养”的调查摸底工作。
由于“事实收养”关系未经法律认可,被收养人正常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被收养的儿童在报户口、入托、上学、就业等方面存在困难,影响到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市将组织力量对“事实收养”进行专项整治。(记者陈雅珍)
</TD></TR></TBODY></TABLE>
        
        
            
《收养登记证》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