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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民政局收养登记办理流程图
 
义乌市民政局收养登记办理流程图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9-051200-200806-002
责任部门(科室)
社会事务科
   
信息名称
义乌市民政局收养登记办理流程图
 
关键词
收养登记
 
文件编号
公开日期
2008-06-17 20:40: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审核程序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内容描述
收养登记
公开时间:2008年06月17日
    义乌市民政局收养登记办理流程图   1、申报资料: (一)收养申请书; (二)收养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三)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证明; (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精神病和传染病)的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五)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的证明; (六)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及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证明; (七)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一寸照片各一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照一张。 2、办理程序: ⑴收养人提出申请; ⑵对弃婴(儿)及收养人情况进行审查(若不予受理,要给当事人说明理由); ⑶县级以上报纸上刊登查找弃婴亲生父母公告,期限60天(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⑷审核收养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等材料; ⑸登记办理,报领导审批; ⑹发给《收养登记证》。 3、承诺时限:即办 4、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收养申请手续费20元/件(浙价费〔2001〕237号);收养证工本费10元/证(浙价费〔2001〕237号);收养登记调查费220元/件(浙价费〔2001〕237号);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100元/件(〔1992〕浙价费联127号,价费字〔1992〕349号)。 6、详情咨询电话:85271573

        
        
            
《收养登记证》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