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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寄养时改姓名算是收养事实么?还有没有继承
未解决 在寄养时改姓名算是收养事实么?还有没有继承权?
我在4岁送到亲姨家寄养时,由于各种原因把姓名和户口改了(这种情况属于收养事实么?),33时(96年)迁回原地父母身边,相应的户口改回父母名下,姓名也改回来了。在父母在世时管过父母的吃住,得病时也出钱出力,在父母去世时和大哥二哥平均分摊的丧葬费。这属于赡养父母么,如果父母有遗产,我有继承权么。能继承多少?
问题来自:河北 - 石家庄 悬赏:20分 咨询时间:01-15 01:44 咨询人:e103216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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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恒亮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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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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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以前,收养法没实施,只要符合收养的要件,构成事实收养关系。你不具备生父母法定继承人的身份。 但是如果生父母生前你尽了赡养义务,可以在分割遗产时要求适当分割。
回复时间:01-1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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