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收养继承 >

【弃婴收养条件】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但已收养小

【弃婴收养条件】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但已收养小孩的要怎么样处罚

作者:佚名 来源:中顾法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10 21:46:37  免费法律咨询

[提要]本文主要介绍了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但已收养小孩的要怎么样处罚 ,及弃婴收养条件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推荐阅读: 收养 弃婴收养条件 

  【弃婴收养条件】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但已收养小孩的要怎么样处罚

  网友提问:

  我的一个朋友自己已生育了两个小孩子,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又拾到一名弃婴,但当地计生部门又不肯办理收养手续,请问,如此情况计生部门会对其做出什么样的处罚?法律依据是什么?问题补充: 会作出什么惩罚。。。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按照超生处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非法抱养是按照超生处理的。如果楼主的朋友是城镇户口,只能生育一个的,那他第二个小孩已经是超生一个了,抱养的这个算超生第二个,要按照超生一个小孩应征社会抚养费的两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是允许生育两个小孩的,那抱养这个小孩算超生一个小孩。如果是公职人员,还要开除。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中顾专题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我要发布法律咨询

  • 上一篇文章:【弃婴收养条件】收养孩子的条件 ,是必须年满30周岁吗
  • 下一篇文章:【弃婴收养条件】我们符合收养孤儿条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