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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修订 尊重生命是第一
出于对被收养儿童健康成长的考虑,设置某些收养条件是必须的,但现实中的很多事例证明,够收养条件的未必愿意收养,不够收养条件或缺乏经济基础的家庭往往又是释放爱心的最大群体,这就需要政府认真对待每一个收养弃儿家庭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扶持和帮助。将“鼓励收养”蕴含到下一步收养法修订之中,既是对这种收养爱心的倡导,更是对生命的平等与尊重。
1月4日,河南兰考一场火灾夺去了7名孤残儿童的生命,同时,也把“爱心妈妈”袁厉害式的收养困局推到了公众面前。孤儿救助体系有哪些漏洞被大火“烧”出?谁来监管地位尴尬的民间收养?尽管兰考县已启动问责机制,但争议仍未结束(1月10日《中国青年报》)。
智障孩子的一次玩火不慎,不仅赔上6名孤残儿童的生命,也把河南兰考这个曾经出过“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的”县城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更或可能将国家的收养法制度改写,用当地官员那句遭到炮轰且未必不是实话的说法,“7个孤儿生命换来弃婴收养机制感觉值了”,幸与不幸似乎依然有着不同的解读。
据媒体报道说,发生火灾事故的孤儿收养人袁厉害,早在收养法出台之前就在当地一家医院门前摆摊,至今已收养过近百名被遗弃的残障儿童,被当地媒体称为“爱心妈妈”,无论从任何方面来说,她的行为都是一种了不起的善举,但当事故发生之后,她的这种爱心善举不仅受到某些质疑,更引来了多方反思,按照收养法规定,袁厉害不仅不具备收养法所规定的任何条件,涉嫌“违法收养”,更有法律界人士引据论典认为,袁厉害更涉嫌“过失犯罪”,依照刑法最高可判处7年,此言一出,同样遭遇到了一片“炮轰”。
实际上,无论是质疑者还是法律界人士的观点以及“讨伐”这种观点的网友,应当说都有拿得起放得下的理由,既然都有站得住脚的理由存在,显而易见是我们的收养法出了问题,民政部官员在对兰考事件的正式回应中也承认,我国儿童救助保护体系还不尽完善:有些法规需要修订,如公民收养条件过高;相关法规宣传普及不够;孤儿、弃婴的发现、报案、移送的网络体系不够健全等。并明确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鼓励公民收养。

        
        
            
《收养登记证》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