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婚姻律师网 > 收养继承 >

终身单身男子领养孤儿具体程序?

满意答案

1,收养条件如楼上所述。
2,收养程序:
收养人拟收养本中心儿童须提供的材料
 (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地址,如已生育子女须复印子女的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本中心康复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补充: 1,刚才搞错了,上述补充的是需要提供的资料。
2,收养程序
(1)收养人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收养本中心弃婴(童)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在福利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拟收养人向本中心保育一科递交有关收养材料,填写“收养社会福利中心弃婴(童)申请表”,经保育一科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和中心领导审批。
  (4)保育一科按申请的先后顺序、无生育子女优先的原则通知申请人来我中心与孩子见面。由保育二科提供2—3个孩子供其选择,任何人不得直接到保育二科挑选小孩。
  (5)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由拟收养人填写“社会福利中心弃婴(弃童)收养观察审批表”,签定“家庭收养观察协议书”,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保育一科填写“弃婴(童)离院通知书”,可将孩子带回家观察3-6个月,观察期内可带孩子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负责,检查发现有器质性病的可考虑退换。
(6)经过3-6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该孩子的,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齐有关收养材料,提供被收养人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相片4张,来本中心保育一科办理相关手续。
 (7)《收养登记申请书》由中心领导签名、盖章后,保育一科通知拟收养人将其递交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并申请刊登拟被收养弃婴(童)的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如无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认领的,民政局再通知收养人到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8)收养人办妥收养登记手续、领取《收养证》后,收养人将《收养证》正本及复印件递交保育一科,由保育一科填写“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童)送养登记表”,并备案归档,同时填写“居民变更姓名申请表”。

  (9)“居民变更姓名申请表” 由中心领导签名、盖章后,保育一科通知收养人将其递交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孩子更名手续,同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0)保育一科每月统计收养观察人数和领养人数,每年装订成册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1 已赞过

閉月、又羞花 的感言: 非常谢谢你喔 2009-06-07

满意答案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补充: 要办理收养登记,具体情况可问当地民政部门具体参见 补充: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第三条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可参考

+1 已赞过

閉月、又羞花 的感言: 非常谢谢你喔 2009-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