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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不给儿女抚养费 经法官教育后妈妈保证改过
离异不给儿女抚养费 经法官教育后妈妈保证改过 发表时间:2014-06-16 17:46:56来源:中新网广西新闻
摘要提示: 中新广西网6月16日电(覃珍华 谭召日)俗话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天下无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然而女子邓某梅在离婚后却对自己的一对儿女不闻不问,还拒绝支付抚养费。6月16日,经武宣县人民法院法官教育,...
中新广西网6月16日电(覃珍华 谭召日)俗话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天下无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然而女子邓某梅在离婚后却对自己的一对儿女不闻不问,还拒绝支付抚养费。6月16日,经武宣县人民法院法官教育,被执行人邓某梅主动支付了抚养费,并保证今后按时支付。
邓某梅与刘某婚后育有一对儿女,孩子的到来在给家庭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带来了困难,夫妻双方常常因孩子抚养教育问题及各类家庭琐事吵架。2011年3月邓某梅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双方还有和好可能,判决不准离婚。2012年2月份,邓某梅再次到法院起诉离婚,经审理,武宣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法院判定两个孩子由刘某抚养,邓某梅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共计400元,直至孩子满18周岁。
谁料法院判决生效后,邓某梅一直未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刘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邓某梅支付从2012年5月至今的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共计9200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发现刘某依靠开三轮车载客来维持全家生计,家庭比较困难,而被执行人邓某梅一直在广东打工,却一直不支付孩子抚养费。
执行法官认为该案关键在于教育,否则今后邓某梅将有可能继续不支付抚养费。法官随后驱车前往邓某梅的父母家中,取得邓某梅在广东的联系方式,当场通过电话与之沟通,但邓某梅不配合,以自己没空为由挂断了电话。法官转而与邓某梅的父母沟通,将目前申请执行人刘某和两小孩的生活情况、孩子缺乏母爱的不良影响,以及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不利法律后果一并告知,希望邓某梅的父母劝说自己的女儿主动支付抚养费。
不久之后好消息传来,邓某梅的父亲电话告知法官,邓某梅终于答应筹钱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了。主办法官立即联系邓某梅,落实好该案案款的支付,同时趁热打铁继续对其做思想工作,希望其今后能够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邓某梅听后也颇有悔意,并在电话里向法官保证今后会及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6月16日上午,邓某梅电话告知执行法官,自己已经将案款存入自己名下的银行账号。经核实后,执行法官依法扣划了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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