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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离婚案件起诉书起诉状
离婚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
委托代理人:广东指针律师事务所 王健律师 13809662741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2、判决女儿XXX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女儿XXX元抚养费至女儿独立生活;
3、对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1月11日登记结婚,生育有女儿XXX。婚后,原、被告因为家庭琐事经常争吵,夫妻感情常年不和,缺乏沟通,已经失去了婚姻关系存在的感情基础。被告居住在原告家,而原告一直在外生活,实际分居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两年,夫妻感情感情破裂,无法复合。基于此,恳请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 致
惠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3
惠州离婚纠纷咨询热线: 13809662741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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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QQ:137936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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