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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夫妻离婚争房产 法院调解和平分手

原标题:七旬夫妻离婚争房产 法院调解和平分手

  中新浙江网10月24日电(见习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吴洪 通讯员 张茹颖)浙江仙居的张老汉和陈老太今年70多岁,已到了安享晚年的年纪。但是,因为性格不合,忍受不了经常吵架,张老汉毅然要与生活多年的老伴离婚,两人还为了争房产闹上法庭。10月24日,经过法官调解,两位老人心平气和地离婚,房产纠纷也得到妥善解决。

  张老汉和陈老太是半路夫妻,1994年,两人都丧偶后,经人介绍认识走到了一起。婚前,为表明结婚诚意,也为避免今后双方为争夺房产引起争执,张老汉写了一份“房产协议书”,约定张老汉所有的位于柏树巷的房产归他儿子继承,但是,“中途如果张老汉不要陈老太,房产一半归陈老太所有。”

  就这样,陈老太住进了张老汉家,起早贪黑种地、喂猪,她希望能与张老汉白头偕老。期间,柏树巷房屋因火灾烧毁,后又重新建造,两人还一起购买了一间猪栏基。怎奈,双方性格差异较大,经常为琐事争吵,相处了20年还是不能走到最后。

  2013年7月,张老汉第一次到仙居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承办法官觉得70多岁的老人离婚比较罕见,而且双方又已相处多年,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只要双方互谅互让,还是有希望和好。于是判决驳回了张老汉的诉讼请求。

  然而,事与愿违,之后两人的关系并没有好转。今年7月,张老汉再次来到法院要求离婚。

  心灰意冷的陈老太也同意离婚,但是她要求对共同房产进行分割或者住到年老。可此时,张老汉却称,柏树巷的房产其实早在1988年就与前妻协商好归儿子所有,后来儿子又抵债给女儿,现在房产登记在了女儿名下。另外,“那间猪栏基是我买的,我们之间不存在共同财产。”

  “猪栏基的房契在他手上,上面写着我名字,我有权利分割。”陈老太一脸怒气地说,可以不要柏树巷房产,但是房子被火烧了后她也出了部分维修费,要给予一定补偿。

  双方各有说辞,且争执不休,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庭后,法官又与老人的儿女们进行沟通,化解心中的怨气,打消其不合法的想法。经过多番调解后,两位老人都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老汉一次性补偿陈老太5.5万元,陈老太从张老汉家中搬离,对房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两位老人心平气和地离婚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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