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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收养未成年人 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有哪
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举行审查。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 伉俪配合收养子女的,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住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并提交相应的收养材料。
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收养关连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
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未认领的。
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通告查找其生父母;自通告之日起满60日, ,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三、发证 经审查,应当配合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审查时, 如何申请收养未成年人 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 编辑:游客 |光阴:2013-04-15 08:41:21| 浏览:542次 | 来源:中国收养中间 | 作者:未知 ] 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提交收养材料,发给收养登记证, 二、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调查应当制作调查记录。
通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 收养关连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连的登记手续,收养登记机关可以举行有关的调查、对当事人举行必要的询问,不予登记。

        
        
            
《收养登记证》办理程序